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工作,7月25日,娄星区司法局长青司法所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警示教育。
警示教育现场,长青司法所组织社矫对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重点讲解了有组织犯罪的恶劣性质和对社会产生的危害,警示社区矫正对象要谨慎交友、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法律法规,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随后,向社区矫正对象详细介绍了新形势下电信、网络、金融等诈骗的新手段,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保持清醒认识,提高防诈骗意识,提高自身防范能力。同时,再次要求所有矫正对象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教育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决不参与网络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此外,还通报了近期各社矫对象表现情况,对部分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个别教育谈话,强调社区矫正对象要增强身份意识,重视社区矫正教育工作的要求;要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遵守社区矫正管理的各项规定,避免再次误入歧途甚至重新违法犯罪;要注重学习,注重自我情绪管控,珍惜和感恩矫正管理机遇,积极回报社会。
下一步,长青司法所将进一步加大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力度,丰富学习形式,提升教育效果,为高质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来源:娄星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邬毅 蒋蕾
编辑: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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