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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娄底市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1-08-26 18:11:34 字号:

中共娄底市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3日至2021年1月22日,市委第二提级交叉巡察组对娄星区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4月28日,市委第二提级交叉巡察组向区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住建局党组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怀敬畏之心狠抓整改,先后召开党组会议5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3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区委巡察整改动员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第二提级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突出真改、实改,以务实的作风确保整改落地。一是切实担起主体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站、中心负责人为成员。二是扎实落实监督责任。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适时跟踪督查,确保整改任务落实。三是扎实压紧各级责任。党组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研究制定《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二提级交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问题对标对表,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股室(站、中心)和完成时限。

巡察反馈的3大项27个具体问题完成整改19个,基本完成整改4个,需长期整改4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浮于表面,学以致用效果不佳

(1)政治学习不深不实,浮于表面。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班子成员和股室、站、中心负责人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二是规定将每周五下午定为集中学习时间,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好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因故无法参加学习的需履行请假手续,无故迟到早退、随意进出会场等情况将纳入考勤通报。三是出台《中共娄底市娄星区住建局党组关于建立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将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的第一个议题固定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最新政策精神,研究本局贯彻落实意见。四是设立了学习心得体会展示栏,将优秀心得体会张贴上栏,定期更新。

(2)践行理论不到位,学以致用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三高四新”,出台了《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成立“双引擎”建设综合协调工作小组的通知》,成立了区住建局“双引擎”建设综合协调工作小组,加强跟综服务,为园区解决相关项目建设过程相关报批报建问题和质量安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做好学用结合,结合党史学习、“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活动,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践动力。截止到7月2日,我局认领实事39件,全部办结。三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始终坚持群众路线,老旧小区怎么改,充分征求群众意见,设计方案做好公示接受群众意见,施工质量邀请群众义务监督;坚持实事求是,根据居民反馈意见,把握好各小区改造侧重点,突出特色,实现“一小区一方案”,做到区区相同又区区不同。确保8月31日前实现老旧小区改造全面动工。

2.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主体责任没有得到落实。

(3)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该局人财物及党组织关系仍未转隶到位,其他班子成员未任命,中层干部和二级机构负责人未调整,机构改革进度滞后。

整改情况:该问题需长期整改。一是原市住建局娄星分局整体划转26人已于3月23日前转隶到位;二是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中层干部和二级机构负责人分别于2月2日和5月7日进行调整,已按“三定方案”配备到位。三是经上级审批同意原“中共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娄星分局支部委员会”更名为“中共娄底市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支部委员会”,党员组织关系已于5月底前转隶到位。四是按照市区事权划分和调整的通知(娄政办发〔2020〕8号)、市、区物业管理事权移交的通知(娄建办发〔2020〕33号)、市区两级二次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权限划分的通知(娄建办发〔2021〕2号)和娄星区住建局“三定方案”(娄星办发〔2020〕36号)等文件精神,城乡建设股(新型城镇化管理办公室)职能、消防管理职能、物业管理职能履职到位。五是局主要领导已多次向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汇报,请求尽快配齐班子成员,区委区政府分别于3月27日和4月25日正式任命毛某某同志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六是4月13日专题向上级部门请示,请求下放娄星区管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备案等相关职能,上级部门回复:不下放相关权限。七是全力推动财政预算划转。人员转隶到位后,已与区财政进行对接,请求将我局作为区直预算单位参与2022年度娄星区预算编制,待在市财政完成2021年度财务对账工作后,向市财政局进行销户申请,同时申请在娄星区开设基本账户,成为娄星区财政拨款的预算单位。

整改措施:一是将继续向区委、区政府和区委组织部汇报,请求结合换届选举工作,尽快配齐班子成员。二是全力推动财政预算划转工作,继续与市、区财政进行对接,将我局作为区直预算单位参与2022年度娄星区预算编制,待在市财政完成2021年度财务对账工作后,向市财政局进行销户申请,同时申请在娄星区开设基本账户,成为娄星区财政拨款的预算单位。

计划安排:争取在2021年12月31日前将班子成员配备到位。2022年1月1日前完成财务关系转隶。

(4)没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未严格落实事前酝酿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5月24日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谈民主集中制”的相关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二是5月3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人对未实行末位表态制度进行自我剖析和自我批评。三是严把议题审核关,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加强了对会议议题的初审力度,对于未协调或经协调仍存在较大分歧的议题,一律退回业务部门。暂未发生因意见不统一影响会议效率问题。四是进一步落实“末位表态”制度,已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1月9日以来的会议,均已履行程序,先由需讨论研究事项的分管党组成员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再由其他党组成员作表态发言,最后由“一把手”综合归纳集中与会成员的意见。

(5)有少数“三重一大”事项未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党组会议监督。

整改情况:一是5月24日,在党组会上集中学习娄星区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相关内容,通过学习强化了思想认识,落实凡是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予以监督,做到局党组决策行为不断规范,决策水平不断提升,确保权力正确运行。自2020年12月3日至2021年6月31日,共有8次会议涉及“三重一大”,均主动邀请了派驻纪检组参与。二是经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对《区住建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把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

(6)存在以行政名义代替党组织部署开展重要工作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5月18日,班子成员、办公室(组织人事股)人员组织学习了“规范公文印发形式及发文范围”相关知识,把好行政、党组发文关。二是党组发文和行政发文已分别交由组织人事股、办公室分别负责,分别登记、分别保管。三是6月2日,出台了《区住建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议事规则》,严格界定行政班子与党组织的职责界限,规范会议议事准备、人员、内容、要求、纪律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确保不以行政名义代替党组织部署开展重要工作。

3.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有差距

(7)“三定方案”明确的部分职能职责履行不到位。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牵头责任未履行到位;3个内设机构尚未履职到位,其中城乡建设股(新型城镇化管理办公室)和勘察科技设计股(消防管理股)大部分职能尚未履行,住房保障股的物业管理职能仍未移交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理顺职能职责,2021年2月已按照区委区政府核定的“三定方案”将人员调整配备到位;物业管理事权已于2021年1月1日起移交我局行使;消防管理、城乡建设股(新型城镇化管理办公室)、住房保障股的职能职责已经初步理顺并正在履行;勘察科技设计职能已向上级部门请示,请求下放娄星区管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备案等相关职能,上级部门回复不下放相关权限。二是发挥牵头作用,按照省市工改制度要求,统一审批流程,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明确各审批阶段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其中1月、4月、5月我区工改工作均列全市第一。

(8)关注民生实事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还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质安站加大质量安全监管巡查力度,加大对民生工程监管力度、确保所监管项目安全生产平稳可控。2021年5月将《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工作规范》《质量事故(问题)处理监督制度》《开工条件审查制度》等31项制度收集汇编成娄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娄星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对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进行了重点监督。二是压实监管责任。落实领导检查制度:主要负责人每月检查不少于4次,分管领导不少于6次;严格落实隐患问题发现、交办、整改、销号制度,严格形成闭环管理;落实监管人员责任: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对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实行每月一考核、一通报、一奖惩倒逼落实监管责任。

(9)脱贫攻坚工作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对口帮扶村已脱离软弱涣散组织,5月7日,局党组召开会议认真反思2019年驻村帮扶工作的不足,归纳总结2020年工作短板和亮点工作,安排部署2021年度乡村振兴工作。二是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2021年5月7日,党组研究决定选派新的乡村振兴工作队进驻帮扶村开展帮扶。

(10)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六个100%落实有欠缺,监管巡查不及时。某某自留地土石方工程一度未采取湿法措施,扬尘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某某项目整改,2020年11月27日,向项目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于12月3日前整改到位,12月4日经核查该项目已采取铺设水管、增设雾炮机等措施整改到位。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巡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一周内整改到位,对落实“六个100%”(围挡100%,场地和道路硬化100%,车辆出入冲洗100%,车辆密闭运输100%,土方和拆迁工程湿法作业100%,裸露颗粒材料覆盖100%)不到位的情况,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5条,处1-10万元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三是严格执法。2021年上半年,总计下发整改通知书14份,停工通知书1份,对文明施工不达标项目处罚1个,罚款1万元,通过加强监管,区管建筑工地项目文明施工得到有效改善,在省市检查中未发现问题。

(11)招投标领域监管不到位。个别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与投标人须知部分内容不一致;标后稽查不严、对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只进行提醒谈话,未进行行政处罚。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6月2日班子成员和招投标事务中心人员学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标后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强化监管力度,切实规范现场管理。二是严格招投标程序,加大查处“规避”招投标行为的力度。2021年上半年完成区属工程招标项目16个,中标金额2.1783亿元。进一步完善了《娄星区工程项目招标告知性备案登记表》,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进一步简化了招标前置条件及审批流程,三是6月份开始,在招标项目告知性备案时进行现场核查,目前已现场核查项目2个,未发现虚假招标现象;对所有招标文件进行了一项目一核查,下发执法意见书3份,均已整改到位。四是强化标后稽查,上半年共稽查工程项目11个,发出“标后稽查执法意见书”4份,收到书面整改情况报告4份,复查工地4次,复查时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五是6月底出台了《关于加强娄星区“强执法防事故”监管执法及标后稽查工作的若干规定》(娄星建发〔2021〕7号)。

(12)行政执法存在程序不规范情形。执法调查人和法规审核人同为一人;分管领导分管行政执法和纪检工作。

整改情况:该问题需长期整改。一是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学习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完成执法调查、审核分设,2月2日重新调整岗位后,已分设执法调查人和法规审核人,由相应部门对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调查,政策法规股负责法规审核。三是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规定开好案审会,严格把关。2021年上半年召开6次案审会,对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12起,罚款24万元。四是完善我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6月26日出台区住建局《关于明确行政处罚相关事项的规定》,规范自由裁量权,做到处罚过程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整改措施:待班子成员补齐后,将迅速召开党组会研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将行政执法和纪检工作交由不同分管领导负责。

计划安排:积极向区委组织部汇报,待班子成员配备到位后,在2021年12月31日前将班子成员分工合理调整到位。

(二)反馈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4.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作风纪律松弛

(13)单位内部纪检人员配备不到位。毛某某作为原娄星分局副局长、支部纪律委员,同时分管人事、办公室、财务、党建、行政执法和纪检等工作。未另外配备纪检专干,人员力量不足。

整改情况:该问题需长期整改。一是增加纪检力量,5月初明确朱某某任纪检专干并到岗履职。二是加强对接,积极向区委组织部报告,5月12日同区委组织部对接,申请配齐“一正两副”的领导班子,局主要领导也多次向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汇报,请求尽快配齐班子成员。三是区委区政府于3月27日、4月25日正式任命毛某某同志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整改措施:将继续向区委、区政府和区委组织部汇报,请求结合换届选举工作,尽快配齐班子成员。

计划安排:争取在2021年12月31日前将班子成员配备到位后,第一时间调整领导分工,合理安排班子成员分工。

(14)干部作风集中整治不严不实,与区委要求对标对表有差距,未明确时间和范围,力度有欠缺。存在征求意见走过场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总结反思,剖析“干部作风整治活动”中存在的不足,反思了“整治范围缩小,力度有欠缺”“征求意见走过场”等问题。二是严格按照区党史学习教育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出台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了四次专题研讨、主题党日、我为群众办实事、观看红色电影、优秀心得展示等活动。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端午节前,开展了“纠四风”工作;6月10日,组织召开“集中学习作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暨节前廉政教育”,集体学习了省市区纪委的相关文件精神,并安排部署了我局节假期间作风检查工作。

(15)考勤、备勤、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考勤、备勤、请销假制度。收到反馈后,第一时间将指纹考勤机换成了更为智能的人脸识别考勤机;出台了《区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将纪律和绩效考核、评先评优挂钩,组织人事部门将通过对全年度考勤的统计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考核结果直接与绩效奖金挂钩”等要求。二是增加了考勤抽查次数。组织人事股每月组织对全局出勤进行检查,在微信群里通报相关情况,并记录上报派驻纪检组。三是做好情况通报。组织人事部门每季度对全局考勤进行通报,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派驻纪检组;7月13日下发了《区住建局2021年第二季度考勤情况通报》,如实通报了存在的问题。

(16)对相关人员迟到、未签到的情况未采取有效问责手段,未严格执行该局《作风建设考核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巡察组反馈后,我局第一时间进行整改,严格按照《作风建设考核管理制度》规定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若有情节严重者,将由分管组织人事领导、分管领导、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约谈并按照规定对本人进行绩效考核降档等处罚。第二季度共对5人次进行了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5.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有欠缺,常态化监督不到位

(17)对住建局干部作风集中整治的指导监督缺位。

整改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了对住建局干部作风问题的监督,每月不定期对全局出勤、备勤等情况进行抽查。区住建局自觉、主动接受监督。

(18)对住建局出勤纪律执行不严的情况监督不力。

整改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大监督力度,不定期对区住建局的考勤、备勤进行抽查检查,一经发现违纪行为,从严处置。区住建局每季度向派驻纪检组报送季度考勤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打算等,主动做好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对接工作,及时落实纪检组反馈意见,全力支持配合纪检组开展各项工作。

(19)没有实现常态化监督。参与了老旧小区和农村危房改造的一些监督活动,但未对招投标、行政执法、公租房补贴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定期监督,未及时发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监督,对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实事项目和招投标等重点领域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明察暗访,严查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目前暂未发现工作人员收受“好处费”、利益输送等问题。二是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的明察暗访。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预防节日腐败活动,加强对各项纪律情况及对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五一、端午期间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区住建局明确派驻纪检组参加会议范围,及时将重点工作向派驻纪检组报告,确保实现监督的全方位覆盖。

6.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存在差距

(20)执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事宜报告备案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局学习《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二是组织人事部门做好督促工作,及时督促干部职工做好婚丧喜庆事宜的事前事后报告备案。

7.主动作为、为民服务有差距

(21)政务公开不到位,各办公室无去向牌,群众办事不便利;区政府住建局网站政务公开信息未及时更新。

整改情况:一是各班子成员、股室、站、中心办公室人员去向牌已在2021年1月安装到位,对姓名、电话号码、去向进行公示。二是已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网站定期更新。三是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及时对外公开各类信息,切实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三)反馈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方面

8.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存在流于形式的倾向

(22)党组织不健全,党支部委员会未按期换届。研究工作有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有时开党组会议,有时开局长会议,随意性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经上级审批同意已将原娄星分局支部更名为“中共娄底市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支部委员会”,5月底将党组织关系转隶到位,7月2日召开换届选举,选举了5名支委。二是6月2日出台《区住建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对办会予以规范,并从议题申请、议题审定、参会人员、议事内容、议事要求等方面加以严格把关,杜绝了“随意性大”“会议名目多”等问题。

(23)组织生活会不规范,党员发言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组织生活会上无故迟到、早退、缺席人员进行通报并纳入考勤情况。二是严格履行会议程序,通过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评定的方式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求各党员发言讨论时间不得低于3分钟,并要求每个参会党员做好笔记。三是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接受大家监督,把整改结果作为支部和书记个人下年度年终述职的必述内容。

(24)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梁某某《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本》存在逻辑错误。

整改情况:一是对入党程序进一步核查、规范。经调查了解,因我区于2020年开始启用,梁某某是2010年6月18日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2010年6月28日,时任市住建局娄星分局支部组织委员和入党介绍人跟梁某某进行了谈话, 2020年,根据要求需将发展梁某某为党员的全程工作情况补录到纪实本中,在将2010年的谈话记录粘贴到新的党员工作纪实本中,原娄星分局支部组织委员在签名确认时误将个人党内职务填写成现任党内职务,导致出现了逻辑错误;在补录联审材料时,将联审时间直接按补录时间填写,导致出现了先上会后联审的情况。对此,相关负责同志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二是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规定,坚持发展党员标准。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培训,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切实把好党员入口关。2021年度新发展的预备党员,已严格履行发展党员的相关程序。

(25)部分党员采用四舍五入法交纳党费,未足额缴纳。

整改情况:一是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进行口头批评和教育,并责令负责党费收缴工作的同志做出书面检讨。二是2021年5月已将未足额缴纳的党费补缴到位。三是由组织人事股负责对党费进行管理,建立专账,保管党支部党费。四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内关于党费的相关规定,将“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一般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收缴党费的同志”“对教育不改和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或不按标准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按自动脱党或宣布除名处理”等内容进行学习掌握。今年1-6月份,全体党员主动及时足额交纳了党费。

9.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人力资源没有用好用活

(26)外借人员借调手续不完备,借调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补全借调手续,未补齐的人员已全部召回。二是开展学习,规范程序,7月2日组织领导班子,站、中心负责人和组织人事部门学习娄星区关于借调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文件要求执行人员借调,严格履行借调手续、流程。三是建立外借人员台账,做好日常管理。

(27)专业监管人员严重缺乏。

整改情况:该问题需长期整改。一是招录专业技术人员,4月8日申报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人员计划,计划招录5名(其中消防一名、土建四名),现已由区人社部门组织完成了笔试,并进行成绩公示。二是进行岗位调整,任命赵某某为消防股股长,负责消防管理工作;谢某某加入质检组从事质量监督工作,目前我局已独立开展检查与执法工作。三是召回外借的胡某某同志,并任命为招投标事务中心临时负责人,加强招投标监管力量。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与人社部门沟通对接,及时了解相关情况。二是待人社部门完成招录程序后,将安排专人负责办理新招录人员入职手续,尽快到岗定位履职,充实专业监管力量。

计划安排: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人员招录、入职手续。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目前,区住建局党组的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统筹推进深层次问题整改还需加大力度,区住建局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区委巡察整改动员会议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部署要求,高度重视解决整改工作。区住建局党组始终坚持治标又治本的原则,对于反馈的问题,既拿出“立行立改”的举措,又完善好“长期坚持”的机制。做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个方面制度。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重要抓手,与民生实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努力向区委区政府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8-8263968;邮政地址:娄星区湘阳街568号507室;电子邮箱:495297555@qq.com

中共娄底市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1年8月25日

来源:娄星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区委巡察办

编辑: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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