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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娄底市娄星区应急局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1-04-07 15:51:19 字号:

中共娄底市娄星区应急局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6日至7月31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娄星区应急局进行了巡察,10月21日,区委巡察组向娄星区应急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区应急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书记彭健初关于巡察工作讲话精神和区委第四巡察组工作要求。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应急局党委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对照检查、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全局上下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严肃对待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狠抓整改工作落实,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明确整改任务。根据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娄星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紧扣巡察“问题清单”,一对一提出整改措施,建立整改任务清单,按制度和领导分工逐个明确整改责任领导、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四)强化整改落实。为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我局先后召开4次巡察整改情况交办调度会,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深入推进工作落实,对整改措施一项一项狠抓落实,对整改的每个问题一条一条进行梳理,同时,将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相继制定和完善了《娄星区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等28项制度,建章立制,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截至2021年1月15日,巡察反馈了三个方面3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0个,基本完成1个,正在推进整改5个;巡察组交办的30个立行立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的问题。

(1)关于“对习总书记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学习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以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制定了局党委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习计划,将习总书记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重要讲话纳入重点学习内容,原则上每月第一周的安全生产调度会后进行中心组集体学习,2020年已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13次,干部职工每周一上午集中组织学习,全年已组织干部职工36次。

(2)关于“党委中心组学习没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在2020年9月编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及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学习资料,加强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教育,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后撰写了心得体会,开展了学习讨论和交流,同时局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开展了调研活动,并每人撰写了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真正做到了学懂弄通,落实在本职工作,推动了应急管理事业的发展。

2.政治敏锐感不强。

(3)关于“重要工作制度存在缺失”问题。

①应急预案亟待更新。

整改情况:我局于2020年11月19日制定了《娄星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10个专项预案,征求了安委成员单位意见,目前正组织相关专家评审修改,待定稿后公布。关于其他安委成员单位的应急预案修订,区安委办已于2020年9月3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娄星安委办发〔2020〕19号),督促相关单位整改;2020年12月1日,区安委办印发《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娄星安委办发〔2020〕20号),12月21日,区安委办开展了对乡镇、区直单位、重点行业应急预案专项抽查,大部分单位的预案正在修订起草中。

②未建立救灾物资使用管理联动机制。

整改情况:我局会同区商务粮食局于2020年12月21日制定并印发了《娄星区救灾物资使用管理联动机制的通知》(娄星应急发〔2020〕32号),现已发到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

(4)关于“未及时收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保证金”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保证金缴纳情况再次进行清理,对未及时缴纳的单位,电话催告相关单位及时补缴, 2020年11月30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保证金缴纳情况的通报》,将缴纳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内容。

(5)关于“落实区委中心工作不到位”问题。

①脱贫攻坚有差距。

整改情况:我局于2017年进入新禾村扶贫,局党委针对该村的实际情况多次专题研究,制定了常态化管理制度,突出因村制宜、因户施策、精准帮扶。一是重点突出产业、就业和消费扶贫等帮扶方式。将未脱贫的66户169人作为帮扶重点,遴选了两家有实力的公司(红甘岭合作社、湘中黑猪发展基地)合作开展帮扶,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发放架子猪、架子鸡、鸭等共投入资金26万元。480人实现外出就业,80人在合作社发展基地或就近务工,2020年全村实现劳动创业收入约2800万元。二是开展了脱贫攻坚“百日行动”和全面开展脱贫攻坚质量“回头看”,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一个巩固、四个清零”。

②疫情防控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常态化管理制度,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区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制定了《娄星区应急管理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购进、储备了一批防疫物资,加强了局办公楼疫情防控管理;三是安排部署各分管业务股室,指导相关企业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3.党组总揽全局能力有待提高,把方向、抓大事、管队伍作用发挥不够。

(6)关于“党委成员配备不齐,凝聚力、战斗力不强”问题。

①党委成员配备不齐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于2020年6月4日向区委区政府呈报《区应急管理局机构改革进展情况汇报》,同时,也已于2021年1月17日递交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待进一步递交区委常委会审议,争取尽快落实到位。

②局党委议事决策能力和团结协作意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党委书记组织学习了巡察反馈意见,代表班子对照问题清单做了检查,班子之间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本次巡察反馈的问题,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二是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了民主生活会的分析发言材料,逐一发言点评,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交换了意见,为下一步抓好巡察整改打好基础;三是制订了党委议事规则,会前充分酝酿,会中充分发表意见,严格执行决策,议事决策能力和团结协作意识明显增强。

③班子成员大局意识和规矩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了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规章制度,认真进行反思,寻找差距,强化决策的大局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进一步完善奖惩机制,将工作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严格考核;三是班子成员之间加强了交心谈心活动,在各项工作上相互加强了沟通,做到了既分工又合作,真正体现了一个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四是对那些在工作中存在慵懒散漫的人员采取警醒谈话等方式,从严管理,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争先创优意识。

(7)关于“重要工作执行力有待加强”问题。

①对煤矿关闭后问题处置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所有关闭煤矿均已成立后续遗留问题处理小组;二是与关闭煤矿所属乡镇召开了专题会议,梳理了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三是积极协助关闭煤矿争取省、市奖补资金到位,其中秋湖、咸沙坝煤矿省、市奖补资金已到区财政账户,现正按后续遗留问题处理进度支付;四是积极化解关闭矿井上访案件,其中胡正和上访已结案,彭锡林上访正在化解中;五是已向省、市政府专题报告争取茶元煤矿关闭后遗留问题处理支持和转型发展;六是2016年关闭到位的高乐、茶元二煤矿后续遗留问题已基本处理到位,房屋补偿正在进行最后一次鉴定,已向区政府专题报告申请拨付奖补资金各350万元,政府奖补资金到位后两矿后续遗留问题能全部处理到位。

②智慧安监信息平台使用效果不理想。

整改情况:我局与湖南轩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对接,要求该公司严格履行2018年11月16日与我局签订的“智慧安监”信息平台设备采购项目合同书中《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娄星财采计〔2018〕-0127)第五条规定,整体质保三年期限的维修服务,经多次协商,湖南轩利息技术有限公司同意维修保养到质保期,该公司指派专人负责,定期来人检查检修,目前,智慧安监信息平台运转正常。

③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值守制度不严谨。

整改情况:2020年12月25日,已修订完善《娄底市娄星区应急管理局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娄星应急发〔2020〕31号),进一步明确了值班人员工作职责及具体要求,规范了值班日志填写,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对值班人员严格考勤并进行通报,值班领导每天对信息动态及处置记录等进行审阅,真正实行了值班领导负责制。

(8)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欠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认识,把会前酝酿建立在高度自觉的基础上,会前给每位参会人员颁发会议议程表,凡是要在党委会上研究决定的议题,会前都充分交换意见和看法。局党委成员有积极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围绕中心工作,顾全大局,谋安全发展;二是落实制度,把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作为加强监管的重要手段,修订完善了《娄星区应急管理局“三重一大”工作制度》,提高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的自觉性,纪检部门通过“查、防、控”三个环节,认真查找,公开本单位“三重一大”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工作中的每个具体环节。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9)关于“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模糊,没有明确班子成员分管,没有将其纳入年初工作计划,未做到四个纳入”问题。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政治引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局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了《娄星区应急管理局2020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领导班子政治建设的规定》,明确了分管政工的班子成员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将其纳入了我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了全局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党的纪律监督范围,每月组织一次党委中心组学习,采取专题学习会,讨论交流等形式不断深化学习,确保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及时有效贯彻落实。

(10)关于“单位微信公众号管理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11月18日,局党委对局微信公众号的运营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已与惟安安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终止了合同,目前局微信公众号由我局新闻宣传股负责管理。为加大微信公众号的推广力度,2020年6月22日至26日在“娄星应急管理”公众号举办了“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网络知识有奖竞赛,做到了全民参与,提高了微信公众号的关注数量。

(11)关于“学习强国的学习抓得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为加强对学习强国的学习,党委研究决定实行每月通报制,将全年通报学习积分情况纳入到2020年绩效考核办法加扣分重要依据,在绩效考核中,对全年学习积分排在全局前10名的奖200元,排在11至20名的,奖100元,排在全局倒数前10名的罚200元,排在倒数11至20名的,罚100元,严格奖惩兑现,形成了比学赶超的浓厚学习氛围,到目前为止,个人最高学分达到31200多分,总积分1万分以上人数由7月的23人增加到39人。

5.固定资产使用管理不善。

(12)关于“省厅下拨专项设备,仪器未启用,且被随意堆放”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修订完善了《执法装备管理办法》,设立了专门用房分类保管存放,建立了入库和领用登记台帐,2020年11月6日,办公室将省厅下拨的89件专项设备仪器根据工作需要分发到各业务股室,要求各业务股室按规定使用。

(13)关于“办公楼未取得产权证书,固定资产权没有得到保护”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办公楼未办理好产权证书的问题。原区安监局与区煤炭局于2009年共同在娄底市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香山红叶小区团购办公楼约3193平方米,但由于该小区是一个施工许可证,小区内其他楼房一直未建好,无法计算小区容积率,故整个小区房屋全部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我局成立了办证专班,由副局长肖海红牵头,李朝祥、张跃军具体负责。目前,该小区已纳入市无籍房办证化解范围,小区容积率也已经计算出来,已经正式进入办证程序,按市规定程序进行办理。二是关于场地租赁后未及时收回租金的问题。我局由副局长肖海红牵头,局办公室负责,局财务股配合,与租赁人龙菊文多次进行磋商沟通,但由于租赁价格谈不拢(我局只同意再减2000元,按18000元/年收取租金,龙菊文要求租金按比例再减7500元,按12500元/年交租),我局已召开党委会进行研究,经咨询局聘法律顾问李金诚,拟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已进入司法程序。三是关于原娄底市娄星区煤炭局土地资产被侵占的问题。原娄底市娄星区煤炭局办公楼(煤辉大厦)位于娄星南路43号,始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是原县级娄底市建材公司资产,1995年原娄底市(现娄星区)以建材公司、煤炭公司为主组建县级娄底市煤炭局(1998年变更为娄底市娄星区煤炭局),该处办公楼划归娄底市娄星区煤炭局。根据国土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办公楼及家属院土地面积应为1626.43平方米。后因建设家属楼和办公楼多次拍卖,经本次测量,应减去占地面积698.43平方米,剩余928平方米。由于当时规划和建设的问题,该剩余土地面积被分割,成为原办公楼、家属楼及周边民房间的空坪隙地,无法再另行建设和利用,逐渐被周边违法建设侵占310平方米。我局在固定资产清理时发现了该处空坪隙地,虽已成为原建筑物出进道路和公用区域,不再是一块完整可利用开发的土地,但是该区域如被整体开发,则可根据原国土规划红线图主张权利。目前我局已向国资部门提供移交表和相关资料,正在办理将该空地纳入国有资产统一管理的手续。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14)关于“局党委召开的党建部署会过于简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召开了扩大会议,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做出了具体详细的安排部署;二是党建专干和各支部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结合干部作风集中整治行动全面进行了自查自纠。

(15)关于“党性教育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每月一次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周一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班子成员根据学习内容,结合分工管线和联系实际讨论发言,并做好学习笔记,局纪检专干开展不定期督查,将督查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二是局机关各支部进一步加强了党员的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及考察湖南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和观《半条棉被》两次专题讨论活动,组织参加了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三个网上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的政治意识,坚定了理想信念。今年各支部开展党课教育9次,其中邀请区级领导和区纪委领导上了廉政建设专题党课,局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专题党课5次,开展 “光影铸魂”党课4次,增强了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各支部围绕局中心工作,先后开展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打击电诈、党员先行”、“徒步行动”、“寻初心、守初心、践初心、庆七一”、“庆祝建党99周年,永葆共产党员初心”、“透过工作查作风、整改作风促工作”、“清洁家园、助力创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展现新作为”和“光影铸魂”电影党课和助力脱贫攻坚、“叩问初心,拒腐防变”廉政警示教育和“五化建设我先行”等一系列主题活动,增强了各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1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干部集中学习《党章》和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相关规定,严肃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程序,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促进团结,提升凝聚力。

2.党建基础工作薄弱。

(17)关于“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问题。

整改情况:机关总支和各支部制定了党员发展计划,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现机关二支部有一名同志作为重点培养对象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18)关于“党员积分管理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各支部严格按照《娄星区应急管理局党员积分考核办法》,每季度召开支委会逐一对照考核办法对受到组织处理、违反作风纪律被提醒谈话、未按要求开展学习强国学习等严格考核打分,将党员积分情况按季度进行公示,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19)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局机关总支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支部对2018年至2020年的党费缴纳基数和缴纳标准进行了重新核算,发现问题出在缴纳党费时采取了四舍五入的计算方法,导致2018年30名党员、2019年36名、2020年25名未足额缴纳党费。2020年12月25日,各支部将2018年、2019年、2020年应补交的党费38.4元,43.2元、86.4元已全部收缴到位并上缴区组织部。

3.选人用人不规范。

(20)关于“存在超编、混编、混岗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关于超编、混编混岗一事已于2020年6月4日书面专题向区委区政府和区编办作了详细汇报请示,请求按我局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定编、定岗、定人,同时对空编8名的执法大队,向社会公开招考,引进人才,今年又招考进了2名同志。

(21)关于“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了《娄星区应急管理系统2020年培训工作方案》(娄星应急发〔2020〕21号),同时局每年分批次选派现有人员报送参与省厅组织的专业培训班。二是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2020年,我局执法大队公开招聘了财务、法律专业2名专业人才。

(22)关于“4名转隶人员至今未办好编制手续”问题。

整改情况:局4名转隶人员手续办理已向区委、区政府专题请示,可转隶至本局机关2名(李勇、黄威)同志待组织部门通知后办理转隶手续,另外两名同志属事业单位编制无法转隶至局机关,正在与区水利局衔接,征求本人意愿,回水利局或待我局事业单位改革时转隶至我局下属二级机构。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问题

1.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2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乏系统性调查和研究,对本单位廉政风险掌握不够,制度建设、日常监督等环节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力度。根据《娄星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绩效奖目标管理办法》(娄星应急发〔2020〕9号)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年度评优评先挂钩,建立“一考双评”工作机制,“一述双报”述廉机制。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经局党委研究,我局增加遴选了1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兼职纪检监督员,每周实行班子成员带班值日,带领2名纪检监督员对全局上班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三是强化考核,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出现违纪行为的人员由纪检专干实行提醒谈话,同时在年终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注重考核效果的运用,对出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出现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24)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一岗双责”责任的学习。利用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对履行“一岗双责”的认识,增强履职主动性。二是强化考核促进“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每名班子成员均明确了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同时将履责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年度评先评优内容,规定每名班子成员找分管部门负责人及下属工作人员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必须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分管范围内人员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三是抓好教育和整改工作。局班子成员通过上党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强化对分管人员的廉政教育,认真查找是否存在虚报冒领等问题,同时对前期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清退。

(25)关于“对纪委、财政等部门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局财务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2017至2019年违规报销差旅费情况经整改,共收回职工多报补助15571元(2018年3月,14人次退多报销的差旅费1580元,其中11人退下乡补助1100元,3人退2017年3月长沙出差多报补助480元; 2018年5-12月,39人次退2017年度多报销的下乡补助12970元; 2020年11月,11人退多报销的差旅费1021元,其中2人退下乡补助621元,1人退2017年3月新化出差多报补助400元),已全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清查整改到位。

2.履行监督责任不严格”的问题。

(26)关于“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对局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梳理和修订,完善编制成册,发到全体干部职工手上;二是专题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认真学习;三是加强对制度执行的考核力度,严格按照局绩效考核办法,制度管人、制度办事;四是明确了纪检人员对财务管理的监督规定,明确了每周对机关作风的检查、抽查。

(27)关于“开展自查自纠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对2019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新开展了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完善了自查自纠报告和整改台账,自查自纠情况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并进行公示。

(28)关于“对食堂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食堂管理,完善了食堂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和合同约定对承包商进行管理,及时公开食堂账目。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

(29)关于“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整改情况:对无公函接待960元,同城接待480元,超标接待1246元、568元、872元,共计4226元,已责令相关人员全部清退到位。

(30)关于“违规报销有关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对伙食补贴发放不规范1320元,违规报销下乡车补多报交通费300元、伙食费200元,重复报销下乡费用121元,违规报销差旅费400元等,合计2341元,已责令相关人员全部清退到位;2018年10月已封井关闭的秋湖煤矿下井多报补助1760元,经局党委对相关人员全面调查核实,认为该问题不属实,实际情况是秋湖煤矿2018年11月底才关闭到位,已于2020年11月23日向区委第四巡察组进行了专题汇报。

(31)关于“违规发放奖励、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对局机关2017年按《关于加强市县乡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娄办发〔2014〕25号)文件精神全面进行了清查,不符合发放范围人员7人共4.0万元,已责令相关人员全款退缴到位;煤矿监管人员津补贴重复发放多发岗位津贴98560元,各相关责任人员已全部退缴到位。

(32)关于“公务用车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公车(湘KEF181)实际里程与派车单上相差90公里,当事人按现行油价已补足了90公里油费90元;二是2017年2月13-25日,对在打非清剿行动中违规租私车在城区范围内巡查所报销2600元车费,已责令相关人员于11月退缴到位;三是关于以租车费代替下乡车补的问题,对2017年2月16日、23日、24日,3人到蛇形山、水洞底、石井等地督查租用私车报销的800元,已责令租用人退缴到位;四是进一步完善了公车管理制度,严格按区公车办的有关规定办理用车及管理等手续,杜绝不规范行为。

4.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方面存在的问题。

(33)关于“违规列支工会经费”问题

①超范围发放奖励。

整改情况:2017年“三八”妇女节运动会获奖人员重复发放1800元和2019年多发放800元,共计2600元,已责令相关人员全部退回到局财务账户。

②超标准购买比赛服装。

整改情况:2017年12月,局13人参加全区篮球比赛购买的服装费,超出文件规定标准共计7200元,已责令相关人员全部退回到局财务账户。

(34)关于“违规列支其他费用”问题。

①超标准列支培训费。

整改情况:根据《娄星区区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清查,至于巡察组反馈2020年1月培训费多报12900元一事,已专题报告向第四巡察组做了详细汇报,相关资料已报巡察组。

②违规列支记者劳务费。

整改情况:巡察组反馈违规列支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15日共计14次新闻报道费用13800元,经我局财务反复核对,实际产生费用为11300元违规列支,已责令当事人全款11300元退缴局财务账户。

③违规报销公车违章罚款。

整改情况:2016年3月18日至2018年8月23日,公车26条违章罚款共处理6800元一事,已责令相关当事人全款6800元退缴局财务账户。

④违规报销汽油发票。

整改情况:2017年9月违规报销汽油发票计1600元,已责令当事人全部退缴局财务账户。

(35)关于“用不合规附件列支费用”问题。

①用湖南汇优鲜餐饮服务公司自购收据报销单位职工就餐补助。

整改情况:完善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费用支出审核关,已责令食堂承包商更换不符规定的票据。

②未经领导审批即报销费用。

整改情况:已组织纪检相关领导经对未经领导审批及报销费用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严格按照相关报销程序予以审批。

③附件不全列支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委托培训机构资质的审查和存档,及时收存签订协议学校的资质和相关授课教师资质。二是年初研究制定了本年度相关培训计划,报组织部审批再实施。三是培训机构已把相关附件补齐。

(36)关于“现金余额过多”问题。

整改情况:财务进行了全面清查,余额资金是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未及时领取奖励资金,已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全部领回。

我局已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财经审批审核制度,严格按规定和要求进行审核,并加强监督管理,对违规人员严肃追责,严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注重全面整改,持续强化政治自觉。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松”的原则,保持整改工作的强力推进势头。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效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逐一销号,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完成。

(二)坚持举一反三,持续完善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注重“当前遏制”和“长远管住”相结合,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形成一整套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建立起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8-8313565;邮政信箱:娄底市娄星区湘阳道1494号娄星区应急管理局;电子邮箱:lxqyjglj@yeah.net。

中共娄底市娄星区应急局党委

2021年3月25日

来源:娄星融媒

编辑: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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