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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娄底市娄星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1-04-07 15:51:18 字号:

中共娄底市娄星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7日至7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娄星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10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相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整改。娄星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站在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的高度,直面问题、正视问题,迅速召开专题党组会、巡察工作整改部署会和民主生活会,成立了整改领导工作小组,研究贯彻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和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工作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剖析问题根源,研究治本之策,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实施“台账式管理”。

2.坚持落实落细,建立长效机制。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采取坚决有力的整改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把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现已修订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勤管理、干部作风管理、公务员平时考核等制度,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真抓实干有力,整改成效显著。通过整改,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体制进一步理顺、工作成效进一步提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持续深化“放管服”、“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各项工作取得优异的成绩。娄星区获得省2020年“放管服”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真抓实干督查表扬激励的县(市、区)光荣称号,怀化鹤城区、娄底市及各县市多次来娄星区观摩区、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平台,并对我区“一门式”全覆盖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娄星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获得2020年娄底市文明卫生单位荣誉称号。

截至2021年2月28日,巡察组从三个方面向我局党组反馈的15大项的2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的8个,长期坚持整改的18个,未完成整改的1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1)关于“中心组理论学习次数没有按每月一次的要求完成”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补学没有学习的内容,并按每月一次的要求完成学习,共组织学习10次;二是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考核办法,严格按照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组织集中学习。

(2)关于“学习的方式比较单一,主动性不强,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问题。

整改情况:创新学习方式,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针对性地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全局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习近平同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等16次,切实增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理论和专业的融会贯通,加强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2.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

(3)关于“对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干部职工在新媒体的言论监督上,存在监管措施不够,对“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态度比较被动,存在边工作边放视频的现象,学习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更加完善,谈心谈话更加深入,及时、全面了解了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更好推进了全局的工作。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已召开两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组织主流意识形态知识学习28次;二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通过两微一端、政务大厅显示屏、报纸、网络等媒介加强对新媒体舆论阵地的管控,落实谈心谈话,开展新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座谈会等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及时纠正思想观念、言论方面存在偏差的问题。

(4)关于“学习强国”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学习强国”学习的管理,建立周通报机制,对排名靠后或不达标的干部职工及时提醒谈话,并与局内部绩效考核挂钩。二是全局学习强国学习情况已纳入月目标管理,并每周通报,目前所有员工都坚持每天学习,日均分数都能达到30分以上。

3.对政务分中心的监管不到位。

(5)关于“原来已经接入区政务中心的监控设备,因各种原因,目前均不能使用,无法对各分中心进行有效监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控制分中心设置,要求所有分中心进驻新区级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业务。新政务中心于2020年9月15日启动运行,除税务、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其他分中心都进驻政务大厅办理业务;二是建立月度考核机制,从2020年11月开始,在娄星区行政审批服务“一门式”办理工作月度考核中对进驻新政务大厅的单位和暂时保留的分中心(税务、公积金)进行督查考评,列入全区月度工作讲评,落实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

(6)关于“日常监管基本没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礼仪培训,加强日常巡查力度,从服务规范、考勤、巡查等多方面,督促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制度。现已举办了礼仪培训班一次,进行常态化业务培训4次,坚持每天两次巡查大厅,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

4.机构改革不彻底。

(7)关于“原区电子政务办和区政务中心的财务未移交,经巡察组多次督办后才于2020年7月20日将相关财务资料进行交接”问题。

整改情况:已进行财务资料交接并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强调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8)关于“原区电子政务办,区政务中心工会账未做、财务未移交、2个工会账户未注销”问题。

整改情况:原区电子政务办、原区政务中心工会账已重新整理规范,区行审局工会账7月16日晚已完成;原区电子政务办、区政务中心工会账户于7月25日已办理注销手续,并将原政务中心工会和电子政务办工会资金归集到区行审局工会出纳处。

(9)关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设机构4个,目前只设立了3个,行政审批改革股未设置好”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娄底市娄星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完善内设机构设置并配齐人员。2020年7月1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设机构4个已设置好。

5.非常驻窗口单位设置不合理。

(10)关于“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2020年6月对非常驻单位办理业务的统计表发现,部分单位的业务量很少”问题。

整改情况:区政务服务中心加强对进驻单位窗口的业务办理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分析,按“事项全、人员精、流程优、财政负担少”原则,现统计发现区工信局、金融办、财政局等单位办件量较少,在不违背上级政策和不影响服务管理的情况下建议对此三家单位采取联络制,现已拟定意见待领导审批同意后落实。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6.党性教育不扎实

(11)关于“原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两位干部职工的发言提纲存在网络抄袭;2018年市直机关党支部书记第一期轮训专题辅导报告心得体会,原区政务服务中心1位同志的心得体会存在网络抄袭”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党性教育,由党支部负责严格把关党员提交的各类材料,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求党员的所有发言提纲、心得体会必须自主撰写,但凡存在抄袭嫌疑的,一律退回重写。责令有抄袭行为的3位干部职工重新亲笔撰写发言提纲及心得体会,进行谈话提醒,提高认识并提醒教育干部职工以此为戒。经过党性教育,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进一步提高,能用心领悟学习精神,认真撰写学习心得。

7.党组会议不严肃

(12)关于“原政务中心2017年11月15日、11月22日、2018年4月9日党组会议记录只有党组书纪的发言,且会议记录存在乱涂乱画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机关基础工作教育和业务培训,落实好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等各种会议的记录格式、内容和关键要素,按要求做好党组会议记录。目前,党组会议流程、记录格式、内容和关键要素更加完善、规范。

(13)关于“党组会议无党组成员发言”问题。

整改情况:要求党组成员严格按照党组会议的纪律、要求做好会议发言,会议记录人做好相应记录,2020年党组会议记录所有党组成员都有详细、针对性的发言记录。

8.“三会一课”不严谨。

(14)关于“2019年3月29日、4月21日、5月26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员大会记录,会议主持人均是党组书纪。2019年3月28日、4月12日支委会议记录中,存在非支委成员参加,主持人非支部书记”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我局严格遵守“三会一课”制度,原则上“三会一课”一律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工作需要非支委成员参加的以列席身份参加。

9.选人用人不规范。

(15)关于“违规临聘”问题。

整改情况:及时纠正规范聘用人员审批程序,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审批程序聘用工作人员,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审批。2020年9月份,政务中心借调27名工作人员都按正规手续办理调动、上岗。

(16)关于“借调人员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借调人员先采取跟班学习一至两个月,再根据岗位要求确定是否正式上岗,在此期间,采用纸质考勤签到。对确不符合要求的,将按照全区借用人员相关制度予以退回。目前通过《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等对政务中心借调人员加强监管。

(17)关于“工会主席长期空缺”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机关工会工作暂行条例》要求配备人员,加强机关工会组织建设,推进机关工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工会作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会委员会于2020年3月30日完成了选举工作。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

10.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

(18)关于“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够”问题 。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以及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二是领导班子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坚持、同考核,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讲党课5次、写心得,开展党内谈心谈话,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经常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

(19)关于“考勤管理不到位”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考勤、备勤、请销假制度。请假手续已严格按程序审批;二是备勤登记本已重新设计,并在机关会议上强调备勤要求,日常遵守较好;三是无依据制定的加班未开餐的人员补发30元/餐的伙食补助规定已废除;同时严格按照事假抵扣年休假的规定核减机关干部职工年休假。

11.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

(20)关于“无依据发放奖金”的情况。

整改情况:此笔奖金是根据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意见发放到从事电子政务工作的相关领导和个人。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上级的财政纪律,规范后续管理,并加强监督力度。

12.执行财政纪律不严。

(21)关于“下乡交通补助票据报销不合理” 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7月30日退回不合理交通补助530元,于8月4日缴入非税账户,并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相关制度,严肃财政纪律,规范财务管理。

(22)关于“合同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电子政务股督促科技公司已于12月初完成该项目建设,并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完成验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财务制度。所有签订合同的项目,须履行验收程序,由负责该项目的经办股室报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审批,出具验收单后方可提交支付申请。

13.财务报账不规范

(23)关于“2017年8月8日7#凭证,原区电子政务办付临聘人员工资5000元,无临聘人员本人签字的领据,也无转账凭据;2017年原区电子政务办,两笔餐补充值金额共计8000元,无名单、无充值标准等附件”问题。

整改情况:临聘人员周军已提供本人2017年收到原电子政务办打入工资的银行流水凭证;2017年电子政务办没有把餐卡发给个人,而是统一打卡使用,需要加班、接待的都使用这张餐卡,在2018年已按区里要求打入个人账户发放餐补。对指出的问题,要进一步进行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管理,杜绝类似的情况再发生。

14.补缴住房公积金人员不全

(24)关于“2018年1月23日,原区电子政务办补发2016年9月到2017年12月住房公积金,只补缴了2人的住房公积金,还有三人的住房公积金均未补缴”问题。

整改情况:当时只补缴了两人2016年9月至2017年12月发放奖金部分的住房公积金,而其余三人均为17年6月、10月陆续调走。对指出的问题,要进一步进行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管理,杜绝类似的情况再发生。

15.工会活动不规范。

(25)关于“人员超范围”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干部职工及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学习工会相关制度,对非本单位会员不再允许参与本单位工会活动。

(26)关于“租车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娄底市娄星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规范公务用车,以后的工会活动严格按照程序工会租车程序已规范,去公车办、财政局审批后再租赁车辆。

(27)关于“违规发放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违规发放的奖金已于2020年7月31日退回到位。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整改永远在路上,成效需进一步巩固。下阶段,我们将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党要管党,切实落实责任。结合推进干部作风集中整治等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逐级持续传导压力,着力确保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二)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回头看”。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紧扣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8—8223867;邮政信箱:娄底市娄星区长青西街与金星南路交汇处娄星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电子邮箱:2303026960@qq.com。

中共娄底市娄星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

2021年3月25日

来源:娄星融媒

编辑: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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