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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人大常委会机关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1-04-07 15:51:11 字号:

娄星区人大常委会机关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8日至7月3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进行了政治巡察。2020年10月22日,区委巡察组向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抓好落实,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问题细化分解为三个方面49个具体问题。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坚持立行立改、真改实改、以整改促发展,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截止2021年1月19日,巡视反馈的三个方面4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4个,需长期坚持3个;部分完成整改2个,未完成整改3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

(1)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不系统、研究不透彻。干部职工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做的不够,十九大新的体会存在互相抄袭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机关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坚持常态化开展集中学习,持续推进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理论学习集中学习研讨制度,共组织开展集体学习4次、学习研讨3次,以新思想指导全区人大工作创新开展。二是倡导班子成员自觉加强自学,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如法网”“领导干部教育学习网”等加强自学,不断提升理论水平。三是加强学风建设,对心得体会存在互相抄袭现象人员提出严肃批评并责令重新撰写。

2.统筹推进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有差距

(2)党组会议没有对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整体谋划。督促跟进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对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作出部署安排,确保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建立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议题申报制度,对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抓工作落实,2020年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所列的33项议题均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

3.服务保障工作不够有力

(3)制度没有及时更新。

整改情况:以干部作风集中整治行动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健全和完善机关工作制度和议事制度,并及时编印《娄星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制度汇编》和《娄星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资料汇编》2册。

(4)发文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牵头对2017年发文进行全面清理,对清理出来的问题进行及时纠错完善,共清理文件52个,纠错1处。二是严格履行发文审批制度和规范程序,各委室制定出台文件均一归口办公室复核送审,报常委会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签后方可下发。

(5)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办公室对历史会议记录进行清理,及时补充完善主持人、记录人等缺失要素17处。二是及时更换所有活页会议记录本,明确1人专门担任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文字秘书,专门负责会议记录的撰写,确保会议记录书写规范。

(6)档案管理欠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娄星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档案管理制度》,就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归档程序、时限要求进行明确和细化,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二是及时与区档案馆对接,对各委室档案资料进行整理。针对区档案馆档案库存不足等问题,由办公室采购文件柜统一放存,逐步规范各委室档案管理。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7)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做到“四个纳入”,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完善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和年度学习计划,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学习计划,2020年10月以来,共组织开展集中学习4次,学习研讨3次,撰写心得体会18人次。

(8)中心组程序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学习计划和程序,要求每月固定开展一次集中学习;二是严格按照“六个环节”组织开展3次集中学习,严格落实中心发言和学习研讨等制度,学习质量和学习效果大大提升。

(9)意识形态工作没有做到“四个纳入”。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推动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好领导责任。二是11月25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0年度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均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层层落实。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

5.党建基础工作薄弱

(10)党员积分管理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员积分管理制度,把推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抓好、务求实效。二是补充完善2018年积分管理制度相关资料,对2019年积分不一致情况进行整改完善。三是2021年2月10日召开区人大机关2020年党员冬春训工作会议,扎实开展党员评议,将考核结果与2020年度党员评先评优挂钩,确保党员积分制落到实处。

(11)优秀党员评定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2021年2月10日召开区人大机关2020年党员冬春训工作会议,就党员评议工作作出部署安排,要求将2020年党员积分管理与星级管理、民主评议党员有机结合,作为2020年年终评先评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

(12)会议记录漏洞多。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作业务培训,及时更换会议记录本,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确保各项会议记录整洁规范,要素齐全。二是对支部会议记录主持人、记录人、内容记录不全等缺失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13)党员公开承诺无支部审查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9年党员公开承诺书进行全面清理,对未按要求开展审定意见、未盖公章情况进行补充完善。二是召开区人大机关2020年党员冬春训工作会议,就党员公开承诺、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各项工作严格按程序有序推进。

6.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14)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求民主生活会前广泛听取意见,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开出辣味足、氛围浓、质量高的民主生活会。二是2020年2月8日召开2020年度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共收集到对班子意见9条,对班子成员个人意见48条,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充分发扬斗争精神,坦诚相见、推心置腹,相互提出批评意见,真正触动思想、触及灵魂,达到实效。

(15)谈心谈话不规范、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严格按照“四个必谈”的要求,敢于提出批评和建议,确保谈心谈话触及思想、触及灵魂。二是对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记录本开展督促检查,对谈话对象未签字、要素不全等现象及时按要求整改到位。

7.“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够扎实

(16)主题教育方案不细致。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区委要求对机关主题教育工作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补齐各环节程序和工作要求。二是以干部作风集中整治行动为抓手,举一反三,对党建资料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及时纠错调错3处。

(17)问题检视不彻底。

整改情况:对未按规定要求上交清单和发言材料的同志提出批评教育,并责成按要求补交缺失的问题检视清单和发言材料。

(18)专题讨论不充分。

整改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干部作风集中整治行动和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组织召开区人大机关巡察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班子成员态度不端正、检视不彻底、批评走过程问题进行通报批评,严肃整改。对部分资料进行补充完善。

(19)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准备工作不充分。

整改情况:对会议资料和个人发言材料没有按要求审签的,补齐领导审签程序,对归档资料进行了整改完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制度,确保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充分。

(20)主题教育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卷没有批改。

整改情况:对2019年主题教育应知应会测试卷重新进行了批改,批改结果进行补充公示,进一步巩固深化学习成果。

8.支部建设有差距

(21)机关党支部设置不标准。

整改情况:已向区直机关工委专题报告请示,经区直机关工委批复同意,延迟至2021年6月换届选举。

(22)机关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支部换届选举选票未加盖公章情况进行补充盖章;二是对选票未标明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情况进行解释说明。

(23)退休党员没有按规定缴纳党费。

整改情况:离退休党支部已严格按标准补缴2018年、2019年党费,共补缴党费1576元。

(24)退休支部党费收缴资料不齐。

整改情况:对退休支委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根据区委组织部核实记录和反馈意见,完善建立退休支部党费缴纳台账。

9.选人用人需进一步规范

(25)人员超编

整改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已专题向区委作出汇报,要求区委重视和加强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利用2021年区乡换届契机,加强干部交流和调整,逐步消化超编人员。

(26)存在“二线”思想

整改情况:一是以干部作风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机关党员干部在思想观念、工作标准、办事效能、精神状态和纪律规矩的差距,进一步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二是以区委“主动认领显担当、实战实干展本领”活动为契机,号召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主动认领信访案件,机关共18名党员和干部共认领信访案件29件,共办结29件,多次获区委通报表彰。

(27)人员信息不准确。

整改情况:举一反三,对存在信息错误进行核实,要求其对信息不准确问题进行了情况说明,并按要求整改完善。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问题

10.“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28)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对机关2018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资料进行整理,及时装订成册。三是严格机关考勤备勤制度,以干部作风集中整治行动为抓手,每月定期开展2次作风督查。

(29)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沟通和联系,在派驻纪检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对资料不全、备勤不规范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相关资料整理成册。二是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作风督查5次,专项清理2次,要求派驻纪检组运用“四种形态”监督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常态化管理和监督。

11.存在形式主义现象

(30)2018年、2019年机关党支部工作要点基本雷同

整改情况:一是对党支部书记和党建工作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切实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二是结合2019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对2019年机关党支部工作要点进行修改完善。

(31)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存在雷同现象。

整改情况:以干部作风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对近年党建工作资料进行全面清理,对存在雷同、存在抄袭现象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已责成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32)个别问题清单存在代写现象。

整改情况:以干部作风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对近年党建工作资料进行全面清理,对未及时按要求上交问题清单人员和代写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已责成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1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

(33)部分外出学习培训未按规定审批。

整改情况:一是对近三年来外出培训仅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未按要求报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审批的情况已作出情况说明,对财务审批人员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进一步规范外出培训审批流程,对审批程序不规范的一律不予外派。

(34)公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健全和完善《娄星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加强公车管理,将公车派遣纳入机关公务派车APP平台,目前机关车辆管理均严格履行先申报后审批程序后方可派车。

(35)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娄星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财务审批等流程,严格按制度开展规范化管理。二是举一反三开展财务清理,对2017年7月存在的接待无就餐人员和陪餐人员名单进行了补充完善。

(36)超标准加班用餐。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娄星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二是对2018年2月参加红歌比赛超标准加班用餐费用进行清退,共追缴超标准加班餐费用700元。

13.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37)往来款长期未清理。

整改情况: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进行专题汇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题召开会议提出处理意见。对机关历史往来款长期未结算现象进行全面清理,对原钓鱼台宾馆1999年4月的20万元往来款进行清理,已于2021年1月20日前按照财务相关规定清理到位。

(38)防暑用品发放不及时。

整改情况:对2017年12月发放的防暑药品无发放人员名单进行了补充完善,对没有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支付情况已作出说明。

(39)政府采购手续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对2018年9月填写的《政府采购供货合同》进行了清理,并已按要求整改到位,补齐相关附件。

14.反馈问题:财务基础工作薄弱。

(40)审批手续不全。

整改情况:对2017年以来下乡审批单进行了全面情况,对2次下乡审批单无单位负责人审批手续进行了完善。

(41)以领据列支公车年检代办费。

整改情况:对2017年存在以领据列支公车年检代办费情况进行了清理,对列支的100元进行了追缴,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42)2020年5月家庭意外险无参保人员名单。

整改情况:对2020年5月家庭意外险无参保人员附件进行补充完善参保人员花名册,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43)代表活动经费发放附件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主任会议已审议通过《娄底市娄星区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规范发放流程。对已发放代表经费作出情况说明并按要求补齐相关附件。二是2020年区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已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下拨至各乡镇街道,不再直接发放。

15.工费经费管理不够规范

(44)未按规定收缴2018年、2019年工会会费。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工会有关文件要求,督促工会会员据实补缴2018、2019年工会会费,共补缴工会会费12369元,补缴情况及时进行了公示。

(45)工会活动安排不严谨。

整改情况:对工会相关工作人员提出严肃批评教育,已2019年3月“三八妇女节”活动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及时补充参加活动人员签到名单,已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当成一项长期任务来抓,保持力度不减、目标不变,紧扣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保持力度不减,确保整改到位;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举一反三,保持长效。

(二)全面夯实“两个责任”。切实把落实整改任务与压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结合起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切实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努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三)加大执纪监督力度。以巡察整改为突破口,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发扬钉钉子精神,切实增强转变作风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体制机制。

(四)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做到标本兼治,真正活化运用整改成果。坚持立足长远,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并抓好制度落实,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努力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8—8313030;邮政信箱:娄底市娄星区政府机关大楼区人大办公室(316室);电子邮箱:373286628@qq.com。

娄星区人大常委会机关

2021年3月25日

来源:娄星融媒

编辑: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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