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上午,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代表来到娄星区杉山镇机关及花溪村观摩,代表们或驻足观看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宣传栏,或询问村级工程项目简易公开发包“双抓阄、双签字”制度,或在改革试点的花溪村美丽屋场前测算对比......
2020年以来,娄星区聚焦村级小微权力,推进“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工作,以监督主题为小切口,书写美丽乡村建设的大文章。杉山镇及花溪村针对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这一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先行先试,探索解决问题的“金钥匙”,成功摸索出了一套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杉山模式,并在全区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全面推广。
决策民主,一张清单做到底
“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该干什么?”娄星区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信访较为集中的权力事项,分重大决策、日常管理、便民服务三大类别,列出25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并以图表形式绘出小微权力运行轨迹的“路线图”,同时运用村务公开栏、“互联网+监督”终端查询机、手机APP、监督服务微信群等方式,线上线下同步公开清单内容、程序环节、运行全程、办理结果,让群众知道村干部“干了什么,干得怎么样”。
科学运行,一个标准管到底
村级工程项目怎么决策,怎么发包,谁会中标?谁负责采购、采购了多少钱、质量怎么样?为治理基层微腐败,娄星区把群众最为关心的村级工程项目划分为400万元及以下和400万元以上,货物和服务采购划分为100万元及以下和100万元以上两大类。400万元以下村级工程项目和100万元及以下采购项目,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批准,可采取村集体自建(自购)。同时建立健全物资采购、保管和入出库管理制度,让村民像管家务事一样,决策好、管理好、监督好村级事务,实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村里的事情大家办,形成了村干部带头干、党员示范干、村民跟着干的美丽乡村建设热潮。
为确保村级工程项目的发包程序公平、公开,还制定了“双抓阄、双签字”制度。即抽完顺序签再抽中标签,当场由竞标参与人对所抽顺序号及中标情况现场签字确认。实施以来,村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更高了,敢做事、干成事的底气更足了,反映村级工程项目的信访量同比下降了86%,且反映问题的内容涉及时段都是发生在2018年以前的,平台信访增量为零。
严格监督,一把尺子量到底
基层治理事务繁杂,村级小微权力点多面广,每一项都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都直接影响着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从娄星区2018年至2019年涉纪信访件统计数据来看,反映村级工程项目建设问题的占27.5%。为确保监督更聚焦、更精准,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关键处、关键时至关重要。在严格评审、严格发包、严格验收的基础上,牢牢掌握村级工程项目监管的主动权,对项目决策、建设方式、发包程序、施工管理、竣工验收、资金结算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群众对此是大力点赞。2019年以来,涉及村级工程项目的信访问题数量同比下降了92%。
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严督严查、实督实查,不定期对平台数据信息采集和录入进行“点穴式”抽查,对数据录入不全面、不及时、不准确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数据信息错误导致负面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坚持强化监督、疏堵结合、标本兼治,让激励保障机制成为村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定心丸”。一方面规范工作审批管理,保障合理开支,增强工作干劲;另一方面,树立了鼓励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鲜明导向,让村干部全心全意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发展集体经济,获得党委政府奖励,达到了让吃苦者吃香、让担当者领跑,让实干者实惠的良好效果。
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重在日常、贵在有恒。娄星区让监督“利剑”划定履职“红线”、设定履职“规矩”,构建“职权清单化、用权程序化、监督立体化、问责常态化”的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体系,实现了基层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描绘了一幅幅乡村秀美画卷。(袁雅琴、何邵林)
来源:娄星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袁雅琴、何邵林
编辑:郑磊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