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娄底市娄星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21日至2018年3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18年7月26日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区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党组主体责任,部署推进整改工作
这次巡察组对我局党组的巡察,深入实际,调查了解,扎实工作,对我局各项工作评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这对我们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严明纪律规矩,理清工作思路,改进工作作风和提升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指出的问题,提出的要求,局党组虚心接受,照单全收,针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认真剖析,对号入座,抓好整改。同时我们对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对症下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促进我局各项工作规范管理。
(一)加强整改领导
成立了娄星区农业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聂建新同志任组长,局长肖民海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主任科员任副组长,相关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自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班子会议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二)强化责任担当
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娄星区农业局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局党组专题研究,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实行整改“销号制”。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订整改措施,带头抓好自身整改,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在整改过程中不找理由,不讲条件,不回避问题,以坚决的态度,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将问题一个一个整改落实到位。
(三)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整改台账,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要求对问题不回避不遮掩,条条要整改,件件要落实,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存在的问题
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1) 机构融合未到位
①2016年12月底机构合并后,至2018年3月20日止,没有进行固定资产移交和合并记账。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党组研究决定已经在2018年3月底前已经将原农办、原蔬菜局、原乡企局帐务移交区农业局合并记账,已经整改完成;二是对于原农办、原蔬菜局、原乡企局固定资产移交工作,局党组会议上已经研究,决定成立由财务(原农办、原蔬菜局、原乡企局财务人员)、办公室(原农办、原蔬菜局、原乡企局办公室主任)及专职纪检监察员组成的工作组,对原农办、原蔬菜局、原乡企局的固定资产全面开始逐一清理造册登记,同时明确了专门的资产管理员,以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由于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此项工作正紧锣密鼓进行中。
②机构合并后,原农办的综合协调职能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对于原农办的综合协调职能发挥不够的问题,我局在机构合并后十分突出。其原因是我局综合协调能力强的优秀人员陆续被调至区委办、区纪委等部门,导致人才严重匮乏。对此,局党组高度重视,正向区委、区政府、区委组织部、人社等部门领导汇报,选调综合协调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局办公室工作,以改变原农办的综合协调职能发挥不够的问题。目前,通过我局努力,已从“三扶一教”人员中物色两名同志(曾伟业和李伊),正与区领导及相关部门对接,通过多方努力借调到我局。同时,局主要领导已专题向区委组织部报告,计划从后备干部中选调人员充实到我局。
③机构合并后,原蔬菜局的蔬菜市场建设和管理等职能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生产信息的采集和发布。从全区蔬菜基地(大户、合作社)和批发市场选10个定点信息采集点,由蔬菜办汇总每月向省、市和区政务中心报送相关信息;二是组织好农业部定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申报。目前,湘中果蔬批发中心、中心大市场、观化市场已成功申报。
(2)遗留问题处置乏力的问题
①园艺场改制遗留问题。2009年为解决改制职工安置基地水电改造和道路硬化问题,区农业局按娄星府阅〔2009〕4号会议纪要将安置基地剩余的1200平方米土地进行挂牌交易,竞得人李朝辉在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且未变更土地属性的情况下,将该土地私自转让给梁喜龙等10人,梁喜龙等人因手续不齐无法办理相关证件,无法在该土地上进行建设,因此不断上访,目前此问题未妥善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继续向市国土部门报告,要求按照原来区政府的相关会议精神办理安置基地的相关证件;二是向区人民政府提出报告,请求按照市国土部门的意见,即由区政府出面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娄星区政府、市国土、规划、财政、住建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娄星区园艺场50户改制职工3800平方米安置宅基地和娄星区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1200平方米宅基地简化证件办理及减免办证经费做出具体的办法,以求迅速办理相关证件,彻底解决这一遗留问题;三是积极寻找1200平方米土地挂牌交易竞得人李朝辉(已失联多年),要求其办理相关土地手续。对梁喜龙等人及时进行思想沟通,通报我局已进行的工作和进度,以达到息访的目的。
②农产品检测中心项目建设问题。2006年项目启动,到2017年才有实质性的开发建设,但至今尚未建设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今年4月省委办公厅文件要求,停止回购检测中心业务用房;二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继续支持东山林语住宅小区建设,直至项目建设完毕。
③种子公司转制遗留问题。2012年9月种子公司转制为农业种子技术推广服务站,确定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全额编制10人,其他人保持原有差额待遇不变,但当时有21名在职职工,无法将全额编制到个人,导致目前工资福利待遇没有正常发放,局党组对此未能提出有效解决方案。转制时计划将种子公司的土地处置所得资金用于支付转制过程中应由单位承担的费用,但到目前为止土地处置没有进行。
整改情况:公司土地处置工作一直在做工作,局党组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当前,局党组会议明确由党组成员、总农艺师王建兵同志牵头,王文斌、李初锋等同志具体抓种子公司土地等资产处置工作,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与市城建投协商达成初步意见,土地的规划、国土相关手续也在办理之中,力争今年年底前能完成土地处置任务。
④蔬菜科研所遗留问题。蔬菜科研所现有在职人员10名,退休人员3名,只有5个差额编,其余均是自收自支,由于职能弱化,除财政差额拨款的经费外,没有其它收入来源,工资待遇无法保障,人员不稳定。全体职工曾一致要求改制,局党组于2016年6月才向区政府上报申请改制方案。因局党组重视不够,导致目前改制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就急需解决的问题已由区农业局出面向区人民政府报告,请求向区财政借款86万元,用于解决欠缴社保金和今年工资缺口,资产处置以后归还,主管区长已批示同意,正与区财政协商解决(但尚未落实);二是原计划2018年启动改制程序,现因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职能调整人事编制资产暂不宜处置,待2019年机构调整到位后,再启动改制程序并进行资产处置,一并解决娄星区蔬菜科研所的遗留问题。
⑤原乡镇企业局违规集资借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原乡镇企业局违规集资借款是在区审计局进行机构合并,财务移交审计时发现的问题,后由于该问题涉及到违纪违规的问题,移交由区纪委进行调查处理,案件调查完毕后,对相关人员给予了违纪处分同时也对所欠债务进行了清理,并做了部分的处理意见,对所欠债务处置乡镇企业局资产,予以偿还,在2年内不计利息,如超过两年,按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予以支付,但因各种原因,乡镇企业局资产一直未能处置到位,故所欠债务也未能及时偿还,由此而引起了部分债主的上访,基于这种状况,建议:一是成立乡镇企业局遗留问题工作小组;二是尽快和相关部门协调;三是积极主动和债主协商取得他们的谅解和支持;四是按照上级要求,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目前,局已召开班子成员会进行研究,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汇报,积极做好情绪激动的债主的解释说服工作。正着手研究资金偿还的方案,我局主要领导已经专题向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待批准同意后实施。
(3)干部管理与人才队伍建设重视不够,凝心聚力有差距的问题。
①对“改非”领导干部管理不严。农业局现有主任科员9名,均因各种所谓的“原因”未进行指纹签到考勤;其中7人有协管职责,对协管工作未尽心尽责,存在上自由班的现象。
整改情况:9名“改非”领导中,目前1名退休、2名为退线。一是严格落实《娄底市娄星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娄星区农业局考勤管理制度》。向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征求对“改非”领导的管理意见,做好“改非”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全面落实考勤管理;二是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做到了“改非”领导都有自己的协管工作,还安排“改非”领导干部承担了巡察反馈意见相关工作整改的责任领导职责。比如主任科员邹桥根同志,既配合局长全程承担着原农产品检测中心项目建设工作的管理及与此相关问题的整改,又配合粮食生产分管领导承担了粮食生产工作及惠农项目监管工作问题的整改;主任科员黄良玉同志,既承担着工会主席职责,作为机关党支部书记又配合局党总支部书记,扎扎实实抓好本支部党建工作,使支部建设大有成效。
②对农业专业人才培养与引进不力:我局现有在职人员81人,农业技术人员只有16人,其中区管干部占有了10人,另外6名中层农技人员中年龄在50岁以下的仅有2人,农技人员青黄不接,现代农业技术推广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向区委、区政府的汇报和工作衔接,请求增加编制,做好高学历、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的引进工作,不断优化农业科技人才队伍结构;二是利用各种人才培训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在现有培训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培训、学历提升和知识更新培训。我局自2013年开始组织实施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完成了10余人次的学历提升培养,其中2017年度2人次、2018年度2人次,目前我局81名工作人员中6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三是充分利用单位现有人才资源,通过以老带新、以专业人员带非专业人员,采取理论授课、现场讲解等形式,加强了对农业专业后备人才的“传、帮、带”。
③重要岗位较长时间出现空缺。专职党务工作者没有配备,导致党建资料不齐,提供给巡察组的应备资料不及时;办公室主任也自2017年8月起空缺”
整改情况:一是专职党务工作者,在今年区委组织部开展的党支部“五化”建设中,局党总支和每个党支部都于6月份配备了专职党务工作者,对2018年的党建资料进行了全面收集、归档和规范整理;二是办公室主任在今年5月份亦已经配备到位;三是立足岗位锻炼,交任务、压担子,加大了综合型人才培养力度。
2、奉行好人主义,缺乏担当精神的问题
①党组主要负责人与部分班子成员面对本单位作风涣散、纪律松驰等现象,不敢或不愿批评,当老好人。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坚持了全局性会议集体教育与“问题人员”个别谈心教育相结合的教育告诫方法。开展了2次各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人员谈话、各分管领导与所分管部门人员谈话活动。分管纪检、人事领导组织个别约谈10余人次,在思想上树立起遵纪担当的意识,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自律行为;二是强化了绩效考核的内容细化,充分运用绩效考核的实际工作应用,将惩罚机制用于对“问题人员”的管理之中;三是制定出台了“作风建设整顿月”活动方案,在9、10月开展为期2个月的作风建设专项整顿活动,每天上、下午由值班领导带领纪检监察、人事、办公室等人员对全局上班秩序进行督导检查,采取检查一次通报一次的方法,工作作风大有好转;四是对屡教不改的违纪人员,依纪依规报纪检部门处理。
②党组在对赵意志、邵红波因履职不力,导致2016年精准扶贫工作娄星区在全省排名倒数第一的违纪行为进行讨论研究时,部分班子成员政治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奉行好人主义,建议给予免予处分。
整改情况:一是平时加强了对党纪、政纪、法规的学习。3月7日邀请区纪委常委周金辉同志为我局举办了一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3月29日,由我局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党组成员彭少仪同志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反四风”有关重要论述和批示精神,使班子成员掌握执纪尺度,强化执纪问责力度,自觉对单位对个人负责;二是利用政治学习时间、领导班子成员会等场合开展研讨,举一反三。
③在2015年-2017年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之间互相批评的少,互相讲好的多,平淡没有辣味;而且存在的问题年年相似,没有扎实整改,缺乏敢于担当的精神。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按照民主生活会会前制定方案、学习研讨、查摆问题、谈心谈话、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等环节进行了自查自纠;二是认真审查了会后情况报告、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及成员个人问题整改清单、原始会议记录本等;三是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反思,强调了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严格按照区委的相关要求开好预备会议,明确当次民主生活会的意义、内容、目标、方式、方法,落实好会前单位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做好思想沟通、意见告知的工作;四是召开民主生活会时,要掌握方式方法,本着对单位、对个人负责的态度,将问题讲透,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存在的问题
3、对学习教育不重视的问题
(1)、党员学习教育不扎实:党支部没有经常性组织党员开展党性教育,“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日常政治理论学习松懈,虽然建立了每周五政治学习的制度,但执行不到位。大部分党员的2017年学习笔记本上仅有会议记录,且记录本记录的仅有标题,自学内容更是少之又少。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6月份以来,我局结合党支部“五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了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全面加强了党员的政治学习教育;同时结合每月的“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了多形式、多内容的理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的党性教育活动。6月29日,由局党总支部委员会组织全体党员,在娄底市文正湖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基地进行了“重温党的光辉历史,牢记党的宗旨初心使命”的“七一”庆祝活动,全面提升了党员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和荣誉意识;二是局党总支部加强了对各党支部的学习教育的督导检查,确保每月不少于1次;三是采用了参与区统一组织的党务工作者业务学习和局请区委组织部的党建工作专家领导来局对全体党员进行集中培训,7月19日,我局邀请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李跃泉同志为我局上了一堂《如何做好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工作》的公开课,加强了对全体党员党建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提高。
(2)、党组中心组学习不经常:党组中心组学习记录本上,2015年学习记录仅有3次,2017年仅有5次。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计划,并严格执行。到目前为止已完成6个专题的学习讨论,并严格按要求和标准做好会议记录,做好了资料的收集整理。
(3)、重要学习教育活动随意应付:①2016年‘四讲四有’发言提纲未覆盖到全体党员,‘两学一做’测试时未按要求结合个人实际谈体会。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要求抓好学习教育落实,覆盖到全体党员,确保不漏一人;二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以集体授课、分组讨论的形式,让教育入脑入心;三是抓好了学习教育的督导检查,做好了发言提纲、心得体会等资料的检查与收集。
②2017年“有事请找我”台账记录内容较少,资料不完整。
整改情况:我局已经加强对2018年“有事请找我”的资料收集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并且制订了“有事请找我”记录本分发到各个股站室,要求各股站室及时记录好开展 “有事请找我”工作情况,由办公室负责对“有事请找我”记录本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已经整改到位。
4、党建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
(1)、基层党组织没有及时换届:2016年6月组织部清查发现农业局党总支和所属的6个党支部未及时换届,其中有4个党支部超过了两届任期、2016年8月虽有种子技术推广服务站党支部进行了换届,但党总支和其它党支部直到2017年7月14日才相继换届。
整改情况:对党总支部、各党支部委员开展了党建业务培训,积极安排人员参与区委组织部举办的党建工作业务培训,掌握党建知识,熟悉工作程序。
(2)、党组织换届选举不规范:2017年7月14日党组织换届选举时,一是党总支共有正式党员122名,实际到会84人,请假24人,缺席14人,不符合“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的要求;二是将请假的24人全部认定为“因病等特殊情况”,认定不规范;三是换届选举会议记录没有党员签名,也没有党员签到表;四是(离)退休支部委员选举资料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党建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熟练掌握工作程序和要求;二是指导(离)退休党支部做好党建资料的收集整理;三是征求了区直机关工委对我单位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不规范的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同意等下次换届选举时再严格按照要求实施。
5、部分党员党的意识不强的问题
(1)、部分党员未按规定按时缴纳党费:一个季度或半年才缴纳1次,没有按月缴纳。
整改情况:一是在局党总支的指导下,以支部为单位,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认真摸底排查,对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收缴党费。二是按照区委组织部的要求,健全了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坚持每月对每名党员足额收缴当月党费,每个季度一次性向区委组织部集中全额上缴,党支部每季度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达到了党员持有党费证和支部收缴登记完整、规范的要求。
(2)、部分党员不清楚一些基本常识:巡察组组织党员测试时,部分党员未能说出每月缴纳多少党费,参与测试的46名党员中有26名没有记住自己的准确入党时间”
整改情况:结合“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强化了党员的基本党建知识的学习教育和日常党员意识的具备,使党员从思想上意识上行动上真正入党,具有良好的党性行为。同时将党费收缴情况和党员入党时间等基本信息上传到局在职党员工作群,让所有党员一目了然。
(3)、少数党员组织纪律观念淡漠:2015年至2017年间有7名党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专职纪检工作人员不定期的检查通报遵纪守法情况,加强了对党员的监督管理力度;二是创新监督方式,重点监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廉洁自律情况,人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三是严肃责任追究。抓好《问责条例》及实施办法的学习教育及贯彻落实;四是加大廉政警示教育力度,在各种教育活动场合,以单位违纪违规事例教育全局党员。
(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6、“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不够深入,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视不够,2017年没有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
整改情况:及时召开班子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安排部署。印发了娄底市娄星区农业局《2018年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岗位职责》和《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责任,并与各股站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2)少数班子成员未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所分管的股、室、站、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的具体情况不了解不掌握,工作职责未能较好履行。
整改情况:一是与各股站室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落实各分管领导与分管股站室负责人的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两次。
(3)党组书记和部分党组成员对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没有真抓严管,对本单位长期存在的少数人员经常未签到,事假期满未归等违纪违规问题没有严格按《娄底市娄星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娄星办[2015)31号)规定进行处理。
(4)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纪检组没有聚焦主责主业,对本单位作风督查次数较少,对机关工作人员存在的多次缺岗、请长假,不按时上班等违纪行为执纪不严格,纪检组仅对他们进行了谈话提醒,没有严格按《娄底市娄星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问责办法》进行执纪问责。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3月26日召开班子会研究了对违反考勤纪律人员的处理意见。经讨论研究,与会班子成员一致同意:①由局班子成员对樊锋、彭建业2人进行集体诫勉谈话,同时扣发一季度的绩效奖,工会节日慰问费、餐费等福利待遇。②要求严冠麟于4月第一个工作日即4月2日回单位上班或者要求其主动辞职,否则按有关规定上报处理。③对上述三人的处理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④每周值班领导和专职纪检监察员开展督查一次,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二是2018年5月8日上午10:40分,局班子成员对樊锋、彭建业、严冠麟三名同志进行集体诫勉谈话;三是对全局8月份工作作风纪律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报告了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组;四是制订了《娄星区农业局作风纪律整改方案》,集中整改时间从2018年9月10日至10月31日。重点解决缺岗、不按时上下班或上班串岗聊天、炒股、玩游戏、打牌、外出不备勤、不遵守请假制度等不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的问题,上班精神不振、形象不佳的问题;五是制订、完善了《娄星区农业局机关管理制度汇编》,由值班领导带队每天对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在单位微信群通报。通过这些举措,单位的作风纪律建设明显改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7、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有偏差的问题
(1)形式主义仍然存在:农产品质量监管流于形式,区农业局将检测仪器投放到农贸市场时,既没有对质量监管员组织过技术培训,也没有进行过业务指导,对农产品质量监管仅仅是年初开会布置,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省、市农委和区农业局年初工作方案计划,有步骤地完成了各项区本级和省市例行监测及监督抽查任务;二是完成了区安委会、区食安委、人大政协组织的调研和检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省级食品安全区创建等各项材料上报任务;三是依法对生产基地和企业、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了监管与巡查,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每月巡查累计不少于两次;四是加强了对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检测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九月份举办了一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检测员培训班”,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检测员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企业生产主体的责任意识和自律能力明显增强;五是加大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力度,六月至九月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日”和“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提高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六是加强了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巡查、督促,通过巡查、督促,提高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业务水平。
(2)官僚主义顽固不化
①安排部署业务工作粗放:事前不调研,思量不周全,经常是前一天安排任务第二天就要求乡镇完成,走过场图形式,工作效果差。②只安排布置考核工作任务,很少下基层督查、指导与服务,基本上不是指导性地开展工作,而是批评性地开展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了经常性下基层开展业务工作的制度。业务部门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根据工作需要制订好工作计划,并向局办公室备案,由办公室调配车辆保障,做到目的任务明确、方式方法得当、后勤保障有力、完成任务及时;二是加强对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的“责任心”教育。按照区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部署,4月23日,局党组书记聂建新同志组织全局系统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了《中共娄底市娄星区委组织部关于强化责任心提高落实力专题讨论的通知》,并由领导班子成员组织了各自分管部门的人员进行了专题讨论,分管领导逐一做了点评,指出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三是各业务部门能及时准确的向上汇报工作落实情况。局党组领导班子强化了各业务部门平时对业务工作情况的掌握,做到了不打乱仗,不打无准备之仗;同时加大了对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抓好工作的“回头看”;四是各项工作特别是一些重要的项目工作,均制定好主体责任清单,压实主体责任,运用绩效考核手段促进工作开展。
8、党组对廉洁风险管控不力的问题
(1)、对原乡镇企业局缺乏有效监管
整改情况:原乡镇企业局隶属农业局下属二级行政事业单位,其财务独立,由于当时缺乏强有力的财务监管措施,使该单位、财务管理混乱,虽然有客观上的问题,当时由于机构调整,该单位没有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所以出现了严重的违纪违规问题,该单位为了弥补工作经费不足向社会高息集资,致使该单位负债沉重,并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纪委以对该单位相关人员给予严格的纪律处分。对此,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局属2个二级机构(技术推广中心和蔬菜科研所)的财务的管理,执行每月对其财务进行一次检查,坚决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此项工作已按月常态化开展,已经整改到位。
(2)、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整改情况:由于我局人员多,财政预算的资金安排明显不足,一直存在着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对此,建议区财政合理安排预算资金。同时,我局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坚决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发生。我局已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开支经费,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情况。已经整改到位。
(3)、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应缴未缴财政专户问题。审计局做出罚款3000元的处理决定,我单位已上交罚款。2018年一号门面租金已执行收支两条线上缴财政专户,已整改到位;二是对于应缴未缴各项税费问题。租赁收入已于6月15日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税费18622。个人所得税按审计决定上缴财政并在2016年绩效奖支付时向个人扣回,已整改到位。
三是违规列支在编不在岗人员经费问题。我局已专门向区财政局工资统发中心提交了《关于请求协助落实(审计决定)的函》,区财政局工资统发中心已将预算指标123821上缴审计指定专户,已整改到位。
(4)少数在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娄星区农业局涉矿专项整治方案并认真进行了整改;二是按娄星区纪委的交办函整改到位;三是定期跟踪检查,每月上报湖南省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问题线索受理情况月报表,从源头遏制。
(5)“对乡镇上报的双季农作物种植面积数据不核查”
(6)“惠农项目监管不到位,2015年与2016年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助项目乱象丛生”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与区财政局、区经管局积极对接,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自查自纠;二是为强化今后对农业支持保护补助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助资金和适度规模补助资金)的规范使用、管理和监督,我局根据中央、省、市对农业支持补助资金的管理要求和我区的实际,已经以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农村经营管理局三家联合起草了《关于印发<娄星区农业支持保护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就补助资金发放过程中的数据上报、公示、审查、审批等程序以及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进行了具体的规定。文件正在会签当中。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尽管我局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与区委巡察组的要求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期盼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组的要求,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为加快推进娄星农业事业再上新台阶而努力。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党组一班人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跟踪督促,确保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制度建设。对在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发挥制度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权力监督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纪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38-8110098;
邮政信箱:娄底市娄星区农业农村娄星南路374号 邮政编码:4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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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14日
来源:娄星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区农业农村局
编辑:李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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