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门卫对来院办事的律师进行体温检测)
“你好,这里是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2月25日,娄星区检察院检务大厅接听了一通特殊的来电:居住在娄星区的贺律师代理了浙江一件刑事案件,由于疫情期间不便外出浙江阅卷,希望能取得区检察院帮助,实现异地阅卷。
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积极与安吉县人民检察院协商,双方就异地阅卷的电子卷宗传递进行沟通,决定由安吉县检察院委托娄星区检察院案管部门刻录案件电子卷宗,借助检察内网先将加有律师执业证号水印的电子卷宗加密传输至娄星区检察院后,再由案件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将卷宗复制、粘贴并导出刻录成光盘。
(检察院工作人员与律师对接相关工作)
26日上午,贺律师来到娄星区检察院门卫室,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体温测量和外来人员登记后,审核贺律师提交的相关资料高效办理相关手续,顺利将刻录好的光盘交到贺律师手中。“早就听说贵院在保障律师权利方面很到位,今天我算是体验了一回,没想到在疫情期间能够这么顺利阅卷!服务态度太好了!”贺律师对工作人员竖起大拇指连连称赞。
据了解,娄星区检察院充分利用电子信息平台,加强律师网上预约,帮助律师实现异地阅卷,确保疫情防控与检察工作“两不误”,不仅赢得了广大律师与诉讼当事人的暖心好评,更为深化检律友好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26日下午,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汪清县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来电,提出希望实现律师的异地阅卷,娄星区检察案管部门积极协调、规范服务,确保不因疫情耽误办案。(曾垚辉、陆彤)
来源:娄星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曾垚辉、陆彤
编辑:李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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