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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娄星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7年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7-25 11:59:24 字号:
 
 
 
 
 
 
娄星卫计监发〔2017〕5号
 
关于印发《娄星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7年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
现将《娄星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7年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娄底市娄星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2017年3月10日        
 
 
娄星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7年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中“国家卫生城市每满三年复审一次”的规定,今年全国爱卫办将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进行复审,为了全面做好2017年各项国卫管理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市、区政府关于迎接国卫复查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卫任务和职责分工,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评价表》和本方案的要求,结合省爱卫办反馈的问题清单,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全面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国卫成果,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国家卫生城市复查顺利通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国卫工作复查顺利通过,我局成立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自力
副组长:赵平、邹明权、周庆华、欧阳绛云、曾端云、胡梅芳
  员:成德霖、陈向军、吴日晖、杨鑫、周英姿、杨姣、李志坚、彭晖、宋圣爱、协管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邹明权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向军为副主任,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国卫日常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职责与工作区域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国卫工作任务,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包片、工作小组包点,从块到线到点,定领导、定人员、定区域、定责任、定时限,层层分解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发现问题限时整改、限期完成。为顺利完成国卫复查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局共分为7个现场组和1个国卫资料和后勤保障组。确保国卫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组,责任到人。(详细分组名单附后)。
(一)现场国卫工作组
下分7个大组,分别由局领导担任组长,各业务股室卫生监督员加协管员为主要成员。
1、第一组
      长:李自力
      员:陈向军、协管员
工作职责:负责汽车站周边、洞新市场、新市政府等周边地区的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单位国卫方面的技术指导与管理。
2、第二组
  长:赵平
  员:周英姿、协管员
工作职责:负责底星路、人文科技学院、贤童街及其周边的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单位国卫方面的技术指导与管理。
3、第三组
  长:邹明权
  员:成德霖、协管员
工作职责:负责新火车站周边、月塘小区、涟滨街及其周边地区的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单位国卫方面的技术指导与管理。
4、第四组
  长:周庆华
  员:杨姣、协管员
工作职责:负责春园步行街、万豪等周边地区的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单位国卫方面的技术指导与管理。
5、第五组
  长:曾端云
  员:杨鑫、协管员
工作职责:负责新星南路沿线等周边地区的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单位国卫方面的技术指导与管理。
6、第六组
  长:胡梅芳
  员:宋圣爱、协管员
工作职责:负责华达周边、甘桂路等周边地区的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单位国卫方面的技术指导与管理。
7、第七组
  长:欧阳绛云
  员:吴日晖、李志坚、彭晖、协管员
工作职责: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与传染病防控监督国卫方面的书面资料、技术指导和管理。
    (二)国卫资料和后勤保障工作组
  长:谢椿
      员:陈淑元 、李魁、朱伟雄  
工作职责:负责局内环境卫生与国卫资料的整理,负责向各级部门争取经费、后勤保障与国卫宣传,保证各项国卫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与调查摸底阶段(2017310日至20日)
1召开动员大会,成立组织机构,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按照省爱卫办调研列出的问题清单,结合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制定各项工作进度表,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逐项逐条进行整改,确保国卫工作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工作成果。
2、各工作组要全面摸清本组责任范围内的监管单位情况,并进行登记,汇总后统一报局国卫办。同时将所有被监督单位责任到人,并及时上报责任分解情况。
(二)查漏补缺和整改达标(2017321—4中下旬
1.全面整改,按时达标。各工作小组对各自监管的单位进行地毯式、不定期的巡回检查,进行再整改、再落实、再完善,要求逐家进店,不留死角。(1)要求各监管单位进行搬家式的卫生清扫,保证店堂整洁;(2)重新检查证照(卫生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健康证)、制度、公示牌是否张贴,是否有效,是否量化分级管理;(3)进一步对监管对象进行面对面地卫生知识培训和创卫创文知识的宣传,包括讲授清扫、消毒程序、消毒液配比浓度及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知识等;(4)根据省爱卫办专家提出的意见,落实完善卫生管理档案,对空气监测、卫生消毒设施进行再次检查并指导其正确使用方法,规范消毒记录,完善卫生设施并确保有效使用。(5)全面落实禁烟措施,张贴禁烟标志,要求通风换气设施正常运转。通过监督和规范,使我局管辖的单位做到卫生设施齐全并能有效使用,操作规范,环境整洁;卫生许可证有效,并亮证经营,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持证上岗,“五病”调离率100%;采购公共卫生用品实行索证管理并建立台账,卫生管理档案规范,资料齐全。(6)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开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和卫生学监测及卫生学评价,使之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7)在原来创建的示范街、示范店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建立示范片区,尽可能的打造更多的精品示范单位和创卫亮点工作。
2.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加强窗口单位周边、学校周边、市场周边、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地段单位的卫生监管,耐心细致指导,责令其整改。对屡教不改、严重违法的单位,要从严依法查处;对现有卫生设施条件较差,无法整改、拒不整改或者经过整改后差距仍较大的,不办证或经过整改仍不能办证的,将再次劝其改行或联合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在4月份,联合工商、城管、文化、公安等部门开展一次“五小”行业的集中整治行动,使中心城区的公共场所单位和医疗机构全面达标。
3.阶段总结和模拟检查。对各工作组国卫资料进行全面收集和整理、归档,以及本单位内国卫工作进行阶段总结、整理和汇总,并开展模拟检查,交叉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达到《国家城市卫生标准》的要求。
4. 省爱卫办检查阶段
做好市、区政府、市、区创管办对国卫调研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检查,迎接省爱卫办对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省级复查准备,根据省爱卫办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迅速抓好整改,确保国卫复查工作顺利推进。
(三)巩固成果和国卫复检验收(20175复检结束)
各工作组进一步加强巡查力度,进一步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严防反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随时做好做好迎接全国爱卫办专家组对我市国卫复查、暗访、技术评估等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明确各工作组组长和责任监督员为责任单位为国卫达标的第一责任人。各工作组在开展股室业务工作的同时,要把国卫工作作为今年卫计监督的中心任务,应把国卫工作纳入股室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整治与规范工作取得实效。
(二)对照标准,全面推进。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国家城市卫生标准(2014版)》,按照“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全面推进”的工作原则,采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先易后难、分类推进、逐个达标”的办法,认真抓好公共场所与医疗机构各项工作达标。
(三)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各工作组要将责任范围内单位整改达标进展情况及时报局国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局国卫办将我局国卫整治情况汇总后上报到区卫计局国卫办和区国卫办。局国卫办要按照各工作组上报的整治情况不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对按期或提前完成目标任务要求的工作组和个人,优先考虑嘉奖和先进个人评定,并报政府同意后奖励5000--10000元。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工作组和个人,处罚5000--10000元,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配合协调,形成合力。各股室要加强沟通与协调,既要分工又要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一是要建立国卫迎检工作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国卫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各工作组及时将迎检工作汇总,在会上进行汇报,局国卫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办法。二是实行定期检查督导制度。局国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开展现场检查督导,及时掌握国卫工作情况,及时提出指导意见。三是实行较大问题报告制度。发现国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工作组要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意见),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局国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来源:

编辑:娄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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