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娄星分局
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2016年12月8日)
2016年,我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六中全会精神,攻坚克难,奋力拼搏,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食品药品监管各项任务,保证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固本强基,切实提升了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能力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把强化基层建设和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锻造一支过硬的执法队伍作为立局之本,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监管执法水平。
(一)强化了基层建设。今年年初,娄星区的乡镇进行了整合,我局也随之将7个乡镇监管所整合为4个乡镇监管所,在人员和经费上进一步向基层所倾斜;进一步强化了基层监管所的规范化建设,为每个监管所配备了检测台、冰箱、检测试剂,其中花山、大科、杉山等部分有条件的监管所建立起了食品快速检测室。花山所被评为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花山所邹瑞波荣获全国“食品药品安全守望者”先锋人物称号,肖小莉被评为娄底市优秀党员。《中国医药报》、《中国食品安全报》对我局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报道。
(二)加强了队伍教育。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市、区两级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10余次,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了“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学习,组织参加了学法用法考试和行政执法证换发考试,不断强化干部职工业务知识学习和执法能力的提升;下发了《关于规范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监管行为;重申了着装纪律,开展了作风纪律督查2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对1起干部违纪行为进行了处理。
(三)狠抓了党风廉政。今年我局着重加强了廉政文化建设,在分局机关走廊显著位置悬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两学一做”、廉洁勤政名言警句等标牌,建立起“廉政文化走廊”;开展了岗位风险点排查,局属各部门和每个干部职工结合岗位职责,从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要害点”三个层面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填写《个人廉政风险点自查表》和《部门廉政风险点排查表》,并制定了针对性的防范管理措施。积极参加市局组织廉政教育活动,在市局举办微型党课竞赛中,我局推荐5名参赛人员有两人分别获一等奖和三等奖。
二、突出重点,全面落实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任务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不忘初心、尽心履职,依法监管,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药品案件85件,罚没入库85.2467万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一)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是许可把关严格到位。今年初,我局安排了2名人员进驻市政务中心,专门负责娄星分局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和发证,进一步明确了许可事权和责任,认真开展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等工作。至12月6日,全年共受理许可事项3583件,其中许可发证2870个,变更许可6个,不予许可100个,注销许可4个,其他受理件正在办理中。
二是日常监管规范有序。我局通过“主体大普查”摸清了监管本底,目前监管对象有6697家,其中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31家、食品流通企业3714家、餐饮企业2725家、农村药品和使用单位128家、化妆品经营企业280家、农贸市场19个。按照国家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要求,以监管责任区为基础,强化了日常检查。制定了“双随机”检查工作机制,开展了3次“双随机”抽查,共抽查食品经营单位612户。结合“创文”工作,中心城区着重抓了小食品店、小餐饮店的无证清理、过期假冒伪劣食品清查、卫生清洁、餐饮厨房亮化改造、三防设施到位、公示牌宣传牌上墙、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等方面工作的落实。
三是整顿治理成效显著。在开展日常监管的同时,今年我局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段食品市场、“四查”行动、风险大排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查无证、清死角、端窝点”、清理“三小行业”无证经营、农村食品安全“扫雷”、禽类及其制品、冷饮食品、进口食品、儿童食品、桶装水、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一系列专项整治26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6万余家(次),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5936处,下发责令整改3700多份,查办案件26起,查处无证经营14家,取缔“黑作坊”和“黑窝点”3家,查扣不合格食品6900公斤。切实做好了“传统节日”和“两会”、“高考”、“四考”和湘博会等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排查食品安全隐患96处。继续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开展了米粉及淀粉制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今年新办小作坊生产许可24家;召开了“流通环节重点单位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全区“三总一大”负责人共有120余人参会,强化了重点单位和源头的治理;在育才市场开展了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试点,已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为下一步在城区农贸市场全面铺开积累了经验;加大了食品抽样检测的力度,全年完成检测(含市场主体开展的快检)总计10938批次;继续推行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评定A级26家,B级2496家,C级单位108家,量化率达100%;继续推行“明厨亮灶”工程,到目前达到“明厨亮灶”的餐饮企业(含学校)共有528家;积极推行先进典型引领示范创建,上报了3家学校参与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评定。
(二)药械保化监管工作稳步推进。进一步加强了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药品、未通过GSP认证经营药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和挂靠、走票、出租、转让证照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了疫苗质量和流通监管、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经营行为、两非药品、特殊药品等专项整治,收缴过期药品150余盒、过期诊断试剂100余条、生虫霉变中药饮片20余公斤,稽查大队立案查办药品案件5起。加强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日常监管,对虚假夸大宣传以及标注有适应症及使用医学术语等现象进行了重点检查;开展了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稽查大队立案查办保健食品案件4件,化妆品案件3件。
(三)注重宣传引导营造共治氛围。我局组织开展了12331主题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食品安全进校园等集中宣传活动,共接受咨询7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1000多份;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平台、橱窗、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食品药品知识、通报监管动态;陈毅宏局长应邀参加了区政府门户网站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在线访谈。积极开展了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制定了培训方案,印制了宣传培训教材,安排了业务知识丰富、监管能力突出的工作人员授课,共举办从业人员培训班16期,完成培训费收入76万元,培训人员达3279人。
(四)响应政府号召积极参与创文。今年下半年我局把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全局上下高度重视,局里制定了方案,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在机关创文方面,进行了大张旗鼓的宣传和入户调查;开展丰富多彩的“我们的节日”活动和文明劝导、走贫访困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指导帮扶社区创文,每月组织干部职工到洪家洲社区开展“月末大清扫”,支持洪家洲社区创文经费2万元。在行业创文方面,我局承担了中心城区7000多户监管对象的创文工作。根据市局统一部署,11月初市局机关、分局机关人员全部分到有创文任务的各个监管所,采取户数包干、地段包干的方式,各个监管所将任务分解到每个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创文要求把所包干门店规范整改到位。全体人员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经过艰苦努力,目前成效明显,食品生产经营门店的卫生状况、规范经营、办理证照等情况有了很大改观。仅从11月2日至12月6日,我局就受理食品经营许可1099件,发放了食品经营许可证540个。
(五)其他各项工作统筹平衡发展。今年以来,我局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禁毒禁燃等工作落实了责任,全年分局干部职工无吸毒、参赌、涉黄事件发生,单位内部治安秩序良好,行业内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建立了计划生育台帐,无违反计划生育现象;积极开展建整扶贫工作,局领导多次带队下村,为万宝镇磨子石村的发展出谋划策,走访困难家庭帮扶孤寡老人,一年来共帮扶困难家庭41户,安排帮扶资金1万元;认真做好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对6件建议提案进行了当面答复,被区政协评委2016年度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其他工作如政务公开、后勤、财务、档案等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三、积极有为,着力打造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亮点
(一)构建食用农产品检测防线确保“菜篮子”安全。
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检测工作,努力构建食用农产品检测三大防线,从源头上把好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菜篮子的安全”。一是发挥区级抽检作用。今年我局积极向区政府争取检测经费,完成了省局下达了240个批次的农产品检验检测任务。在抽检对象的把握上,根据经营单位的交易数量和季节特点,重点抽取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等公众消费量大的食用农产品,对检测结果进行了公示,对不合格农产品及时进行了处置。二是主办方自检。目前全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大型学校食堂都建立快检室和快检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快检人员和快检设备,并按照时间节点对市场食用农产品开展快速检测。三是区所两级快检。局检测股利用监测车开展流动快检;每个监管所配备了检测试剂,4个所建立起了快速检测室,在各自辖区开展快检。今年区级抽检除完成240个批次的农产品外,还完成了市局安排的国家、省、市检测任务295个,协助稽查办案开展抽样送检45个批次;主办方自检完成快检1万个批次;基层所完成快检256个批次,流动检测车完成快检102个批次,对快检发现存在问题的食品及时进行了处置;
(二)食品药品稽查打假成绩突出。今年我局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稽查整治措施,严打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共立案85件,结案36件,涉刑上报市局移送司法机关1件,总计罚没入库达85.2467万元,罚没金额5万元以上的案件5件。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案件覆盖了“四品一械”。今年查处的85件案件,其中食品生产案件4件、食品流通案件53件、餐饮食品案件13件、保化案件7件、药品医疗器械案件8件,全覆盖“四品一械”,尤其是查办了7起化妆品案,这是新的突破。比较有影响力的案件有:张珍(娄底市娄星区千色百货万豪店)涉嫌销售未经批准或检验的进口化妆品案,现场查扣进口化妆品38种151盒(瓶),查实的涉案货值金额过5万元,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具有代表性,该案已经市局同意上报省局申报挂牌督办;查处的刘某涂改啤酒生产日期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青岛啤酒案,查扣过期啤酒559件,货值金额达4万余元,湖南都市频道对此案进行跟踪报道,取得了很好的社会警示效果。二是积极拓宽案件来源。除通过日常稽查、专项检查等传统途径获取案源外,更注重从投诉举报、监督抽样和快速检测、其他部门检查信息反馈等方面获取案件信息,凡是有可疑对象绝不放过调查,凡是有可疑情节绝不放弃排查。今年我局稽查大队共接到投诉举报42件,从中排查立案12起;通过快检和其他途径获得案源信息22起。三是强调部门协作。建立了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在稽查执法的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重大案件,及时提请司法机关提前介入。张×武伪造《食品流通许可证》、邓×军销售含有药品成份的保健食品案,均向检察院咨询是否涉嫌犯罪,为案件的查办明确了方向。在执法中需要外地食品药监部门配合协作的,通过发出协查函请当地部门协查实现证据的收集,今年共发函协查了13个产品。
(三)学校、幼儿园食堂标准化建设效果显著。
今年我局继续推行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上半年,人民之友杂志、湖南日报、湖南卫视等9家省级媒体组成的省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专题报道”采访团集中采访报道我区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工作。目前我局管辖的学校、幼儿园食堂共203家,其中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190家,其余13家因未取得办学许可而无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今年新发食堂食品经营许可60家,所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学校食堂全都按标准化要求进行建设。一是推行“三化”标准,即“硬件设施标准化、工艺流程规范化、日常管理常态化”,在食堂工作场所的功能分区、设施设备、操作流程和人员管理方面明确了应达到的标准要求。二是审核严把“三关”。每所学校(幼儿园)食堂在新建设计装修时,严格按照许可要求,对的功能分区、流程布局等全程现场指导,严把事前设计图纸审核、事中监督、事后验收“三关”。三是推行关键环节透明公开。今年打造“透明厨房”的方式由原来的透明玻璃着重向视频摄像转移,目前所有核发了许可证的食堂都安装视频摄像系统,将监控领域从烹饪加工区延伸到清洗消毒、食品库房、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视频监控提高了科学监管水平和监管效能。四是推进食品安全保险。我局管辖的学校(幼儿园)购买食品安全险率已达100%,给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提高了保障。五是发挥示范引领。在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城南中学召开“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经验推介会”,辖区内各学校、幼儿园420余名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并到该校食堂进行了现场观摩,充分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推进了全区学校食堂规范建工作持续发展。
来源:
编辑:娄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