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到位,提高领导干部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近日,娄星区委政法委召开书记办公会专题研究通过了“完善工作操作流程,规范纪检监督程序”议题。针对纪检监督有关事务时存在监督内容不具体,操作模式无规定的情况,实际操作容易造成监督缺位与越位的问题,为了使监督机制更顺畅,监督贯穿工作全过程,区委政法委决定凡是由纪检监督的事务,首先由相关办室负责人提出,经分管此项工作的副书记签字同意,涉及财务的,再通过分管财务的副书记审核,方可交由纪检组审核,纪检组长确定符合规定和程序后签字盖章,无须介入事务的具体办理过程中。此举规定了谁办理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确保了责任划分清晰,责任落实到人,监督贯穿全过程。
娄星区委政法委纪检组长 邓湘燕
来源:区政法委
作者:邓湘燕
编辑:娄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