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谣言泛滥被人人喊打,我们同样不能忽视刚露头的“官谣”。“官谣”的产生根源,莫过于是急于想撇清自身污点的某些单位或个人。日前,新华社记者梳理出一些官方“先否后肯”的怪现象,希望能引起一些不注重多听、多看、多调查,遇事善于说谎、急于否认的相关部门重视。(8月29日新京报)
新华社梳理四起“官谣”事件,这四起事件被举报后,该人员所在相关部门均表现出急于否认,最后因为证实,这些官方回应都是假的,都像气球一样,被后来披露的事实戳破了。这对有关官方,是一个严重的教训,也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在信息核裂变、传播超光速时代,摆脱谣言的干扰越来越难,寻求真相的成本越来越高。常常今天读到的新闻,次日被告知不实,甚至说是假新闻,再过几天发现不是假新闻。更有一些不负责任、不守诚信的人,出于各种原因和目的,在网络上发布耸人听闻的消息,如网络推手“秦火火”、“立二拆四”和广州《新快报》记者刘虎等人为吸引眼球,制造轰动,博名上位,于8月25日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被北京市公安局刑拘。这些虚假信息所带来的后果是,混淆视听,莫辩真假,扰乱信息平台,降低网络可信度,严重削弱先进科学技术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所以,打击谣言、整肃网络的行动,深受广大网民的欢迎。
众所周知,政风影响民风,政府占拥更多的信息资源。因此,阻止谣言,探求真相,需要官方带头。首先,政府部门机构要严格执行、认真落实信息公开条例,不能千方百计捂住工作信息不让公开;其次,要从法律法规层面保障新闻记者安全采访的权利,要有效禁止阻止记者采访的行为,严厉惩罚辱骂殴打记者、抢夺记者采访器材的行为;再次,对于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不实信息,要给予严肃批评;另外对于故意发布不实消息的各方人士,都要给予政纪法纪处分。四是国家要尽快出台相关网络信息管理的司法解释和相关法律规定,网络空间是公共场所,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网民必须遵法守法,不得破坏网络社会秩序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对于利用互联网制造、传播谣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要坚决严厉打击,依法严格惩处。(百亩乡纪委 谌立军)
来源:纪委
编辑:娄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