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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1988-2006年市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复查情况的通报
2012-05-28 09:57:49 字号:
娄底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关于对1988-2006年市级文明行业
文明单位复查情况的通报
(2009年2月9日)
 
根据《娄底市文明单位、文明系统(行业)评选和管理办法》(娄办发[1998]38号)的规定,市文明办组织各县市区文明办对全市市级文明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复查,复查结果表明,绝大多数文明单位能够珍惜荣誉,保持先进,在全市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但也有少数单位放松了要求,重评轻管,在近两年内出现了管理松懈、效益滑坡、领导班子成员贪污腐化及干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问题,已经失去先进性,不适合保留文明单位先进称号。经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决定:
一、娄底市气象系统、娄底电业局等248家行业与单位继续保留文明行业与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名单附后)。
二、由于机构变动、企业改制等原因,湖南湘中路桥总公司、绿岛商厦、湖南金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冷水江制碱厂、涟邵矿业集团公司总医院、双峰县财贸职业中专学校、新化县双江口电站等7家单位的市级文明单位称号自动消失。
三、因领导班子成员违法犯罪,撤销娄底市妇幼保健院、娄底市地方税务局、冷水江市国土资源局、新化县财政局等4家单位的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因干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撤销冷水江市电视转播台、冷水江市文化局、涟源电力局、中国农业银行双峰县支行等4家单位的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因计划生育工作不到位被“一票否决”,撤销娄星区双江乡、涟源市新华书店、涟源市广播电视局等3家单位的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四、因领导班子不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单位失去先进性,撤销新化县人民检察院、新化县交通运输管理所等2家单位的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附:娄底市1988-2006年市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名单
 
 
 
 
 
 
 
 
 
 
主题词:文明单位 复查 通报
主送:各县市区文明委,各市级文明单位
抄送:省文明办,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市文明委领导
娄底市文明办                  2009年2月9日印发
(共印320份)
娄星区文明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湖南省文明单位(7家):
    娄底三中
区国家税务局
    区地方税务局(2012年申报文明标兵单位)
区财政局
    区检察院(2012年申报单位)
区审计局(2012年申报单位)
区公路局(2012年申报单位)
娄底市文明单位(29家)
区教育局
    娄底二小
    中国建设银行娄星支行
    涟钢型材厂
娄底三小   
乐坪街道办事处
    区图书馆
    黄泥塘街道办事处高溪村
    花山街道办事处
区迎宾馆(娄星区委接待处)
   长青街道办事处
    区卫生局
万宝镇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星支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涟钢支行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涟钢支公司
    娄底二中
    娄底大市场管理处
    娄星工商分局
    区交通局
    区农业局
    小碧乡
   区政协机关
区政务中心
区县乡公路管理局
万宝光荣院
团区委
中国移动娄星区分公司
娄底四小
娄星区文明单位(25个)
大科街道办事处、区老干局、区信访局、区物价分局、区妇联、区政府办、区司法局、黄泥塘街道办事处、茶园镇、娄底五小、区民政局、区就业局、区农业局、杉山镇、
区人口计生局、娄底四中、娄底七中
区公安分局、百亩乡
区发改局、区总工会、区教师进修学校、区经管局、石井中学、峰懿舞蹈艺术学校
 

来源:

编辑:娄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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